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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贩运生猪造成猪瘟疫情危险

2019-03-27 13:39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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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取私利,违法跨省贩运生猪。虽然政府部门控制了疫情,但我们的行为有引起重大非洲猪瘟疫情的危险,影响了呼和浩特地区生猪行业的发展,在此我们向社会公开道歉,也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牟取私利,违法跨省贩运生猪。虽然政府部门控制了疫情,但我们的行为有引起重大非洲猪瘟疫情的危险,影响了呼和浩特地区生猪行业的发展,在此我们向社会公开道歉,也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4名被告人在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道歉,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

  经调查,2018年9月20日,杨某、宋某、陈某、王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跨省从辽宁省昌图县贩运生猪到呼和浩特市。9月22日晚,工作人员在宰前巡检时发现他们贩运入厂的生猪死亡2头,疑似感染非洲猪瘟。经检验,确认属于感染非洲猪瘟。呼和浩特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扑杀全部待宰生猪并做无害化处理,控制了非洲猪瘟在该地区的扩散。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在接到线索后,积极展开调查,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2019年3月14日,回民区检察院提起的陈某、杨某、宋某、王某妨害动物防疫、检疫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运用事实和证据,详细讯问、举证,有力有效指控犯罪,剖析了该案的社会危害性。4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向社会公众致以诚恳的道歉,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处罚。

  经过6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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