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2月12日讯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金融审判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法院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金融工作的决策要求,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助力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河南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意见》涉及四个方面共32项具体措施。《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积极推进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扎实推进金融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有效提升金融案件审判效率。切实加强金融案件执行力度,对金融案件要优先查询、优先冻结和优先执行。充分发挥财产保全对金融债权实现的促进作用,不断完善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依法维护仲裁裁决和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有序推进金融不良资产的快速处置,全力保障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保障金融债权实现效果、效率。
《意见》提出,要探索延伸司法功能,促进全省金融平稳健康发展。注重发挥司法建议对金融交易行为的规范作用,积极向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建言献策;全面推进对金融案件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加强执行部门与金融机构在失信惩戒、拍卖贷等领域的深度合作。着力提升金融审判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金融审判信息大数据系统,不断加强对金融案件的审判管理和分析研判。定期对重大敏感金融案件进行排查,切实加强金融案件风险评估。充分发挥金融审判工作的社会导向作用,支持全省征信体系建设与完善,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