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0月30日讯 近年来,丹东中院自觉服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担当。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服务发展大局责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坚持定期向市委汇报工作制度,跟上大动作,办好大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走私、贩毒等刑事犯罪,依法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依法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惩戒机制建设,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增强依法保障意识,完善服务发展大局制度措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不断提升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一方面,健全形势分析研判机制,2017年,围绕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委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关于全市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 努力建设让广大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的美丽丹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措施。另一方面,构建联动解决纠纷机制,建立重大案件报告、类案统筹协调、审判效果预评、审判监督指导、层级梯次调解、重大涉诉事件应急处理等审判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跟踪指导,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着力打造过硬队伍,提高服务发展大局的战斗力。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不动摇,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队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设立党员活动中心,建立“互联网+党建”工作平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紧从严正风肃纪,组织开展经常性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加强审务督察和纪律作风检查,督促干警规范司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既注重创新理论学习,又要注重实践锻炼;既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又要加强社情民意把握,不断提升干警新时代履职能力和司法服务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