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联合法制日报社在济南召开枫桥经验在山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对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指示要求,认真总结推广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实现矛盾不上交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推动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在会上强调,要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的重要机遇,作为坚持高质量发展和推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迫切需要,深入研究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时代价值,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山东开花结果。要积极主动把人民调解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当好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减压阀”、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避风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生力军”,努力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上展现新风貌、实现新作为。
“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与时俱进更新理念、创新举措,在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实现全方位全覆盖、研究把握规律、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创造具有山东特色、适应群众新需求、体现时代新特征的人民调解新理念新方法新模式,为推动全省实现‘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林峰海说。
“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的部署上来,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打造山东人民调解工作的升级版。要立足工作实际,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意见,全力以赴推动‘枫桥经验’在山东开花结果、落地见效。”山东省司法厅厅长解维俊要求,要继续强化与《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的沟通配合,多角度、多方位、立体化地反映全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做法和经验,打造更多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可复制推广的亮点品牌,以点带面,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
法制日报社党委副书记、总编辑张亚在致辞中指出,“‘枫桥经验’在山东”座谈会的主题非常重要,这次座谈会召开得及时,取得的成果丰富,“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总结、报道好‘枫桥经验’,是法制日报今年的重要课题,也是贯穿全年的重点任务。下一步将继续运用好报道手段、评论手段,积极推动对于‘枫桥经验’创新实践的总结、研讨,积极推动对于‘枫桥经验’新做法、新经验的推广普及。”
在之前的7月18日起,法制日报在头版开辟“枫桥经验在全国”专栏,《“枫桥经验”在全国·山东创新实践》系列报道正是这一专栏的开栏之作,短时间内在头版连续刊发了全省7篇报道。从淄博“三治融合”筑牢平安发展根基,到潍坊实施听证法预防化解矛盾,到威海搭建“一网四中心”智能化社会治理平台,都是化解矛盾于无形的成功经验,丰富和发展了“枫桥经验”,将山东适应时代发展,创新载体,升级传统“枫桥经验”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现代化驱动、社会化配置、专业化治理、智能化运用纠纷解决机制“枫桥经验山东样本”的成功实践,一一展现在读者面前。系列报道刊发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有读者点赞说,山东的做法是对传统“枫桥经验”的再提升、再发展,交出了“枫桥经验”的齐鲁答卷。
在座谈会上6名司法行政机关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发扬和创新“枫桥经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马灵喜介绍了全省发扬“枫桥经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情况,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端卫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