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组在江苏检查
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的要求,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五个月以来,将统计法执法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等变成了一场又一场“法律巡视”。
以“法律巡视”为定位的执法检查,它是怎样利剑出鞘的?本报记者采访了其中的参与者。
紧扣法律执行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第一年就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党中央确定的蓝天保卫战主战场,就是我们检查的重点地区;同党中央治理大气污染部署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执行情况,就是我们检查的重点内容。”5月7日,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会上,栗战书对执法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重要原因之一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位。这次执法检查把握“依法”二字,目的就是要以法律为准绳,以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责任底线,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担负起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同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执法检查的过程作为进行监督的过程——7月9日至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在分组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时,多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表达了共同的感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说,这次常委会会议紧密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求真务实的精神。特别是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法律制度进行检查。“我数了一下,执法检查报告中一共27条次提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这在过去都是不曾有过的。”沈春耀说。
坚持问题导向
统计工作难在哪儿?
国家统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入户调查难。调查对象的配合度不佳,在现实中遇到了不小的阻力。这也是统计工作的源头阻力。
统计工作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泰州市泰兴邮政局江平路支局长何建忠告诉记者:统计工作的生命力在于数据准确。拿到准确数据是有效统计的开端。
何建忠全程参与了为期五天的统计法执法检查。他告诉记者,今年5月15日至19日,由副委员长吉炳轩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组在江苏省进行为期5天的执法检查工作。从政府部门到住户家中、从企业车间到田间地头,作为此次统计法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数据质量备受检查组关注。
住在淮安市淮安区螺蛳街村亿源国际小区的赵勇一家,是螺蛳街村抽中的住户调查记账户。5月17日下午,检查组一行来到赵勇家中,为了让赵勇显得不那么拘谨,检查组不仅限制了进屋人数,还讲究聊天策略——以聊家常的方式谈统计工作。
得知赵勇家里的住房面积是130多平方米后,吉炳轩笑着说:“那不错,都超过一个市委书记的住房标准了。”吉炳轩的一句话,引得屋里的人都笑了起来,也打开了赵勇的话匣子。负责帮助赵勇做好调查记账工作的伏媛媛介绍,这种调查记账的方式,主要是按住户调查工作要求,详细记载家庭每天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做到当天发生当天记。
江苏省泰兴市统计局向检查组反映,一些个体、私营业主(如酒店、超市)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提供真实统计资料甚至拒报统计资料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自由的气氛中,大家都放下了包袱,说出了基层工作中的实情。这些实情的吐露,便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最真实的情况,找出解决难题的思路。何建忠对记者说,在整个执法检查过程中,什么是实际工作中的难点,执法检查组就针对它亲临第一线去了解,一竿子插到底,实实在在地查,为了解最真实情况和真正解决问题而查。
说到坚持问题导向,何建忠代表说,我注意到,最近一次的常委会会议在7月召开。这是本届全国人大针对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专门加开的一次常委会会议。这次会议,专门安排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执法检查报告通过准确、翔实的案例和数据说明法律实施和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于违法企业和地方,该曝光的曝光,该点名的点名,充分体现了人大监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
临时突击检查
5月8日至1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率队,全国人大常委会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新疆、四川多地开展执法检查。法制网记者朱宁宁用她的笔记录了这次执法检查不按常理出牌的一幕:5月10日,时针指向了13时10分,已经召开了两个多小时的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工作情况汇报会接近尾声。按计划,上午的安排行将结束。但就在此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现场临时提出,就近去一个幼儿园了解一下传染病防治法的落实情况。
“可以,没问题。你们想去哪里,咱们就去哪里。你们想看什么,我们就去看什么。”对于执法检查组突然提出的这个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肖开提·依明立即作出回应。5分钟后,队伍出发,前往就近的一家公立幼儿园进行临时抽查。
“你们这里发生过传染病疫情吗?”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问道。
“没有发生过大的疫情,但是有腮腺炎、手足口病这样的情况。发现后,我们会让孩子第一时间去医院进行确诊,然后进行隔离。”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所有着500多名孩子的公立幼儿园,配备了两名专职卫生保健员,不但都有执业医师证,还有专门的伊宁市教育系统健康教师培训证。幼儿园的老师们不但都学习过传染病防治法,还进行过专门的培训,一旦发生疫情,会立即启动应急程序,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今年以来,该幼儿园仅发生过两例腮腺炎个案。
工作规范且专业,执法检查组给予了肯定。15分钟后,这次临时突击检查结束。
跟踪监督落实
人大执法检查,也有“回头看”,也杀“回马枪”。
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国务院传染病防治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安排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也是在传染病防治领域再次实施的工作监督。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后,国务院高度重视,今年6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开局之年,再次监督、跟踪监督的法律就有两部,也是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增强执法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一个具体举措。”何建忠表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监督工作时,注意抓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推动那些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按照计划,今年下半年,全国人大还将召开3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0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2次专题询问,完成5项专题调研。按照栗战书委员长要求,发挥好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紧扣法律查找和分析问题,督促有关国家机关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有效实施法律。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哪些执法检查
4月23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启动统计法执法检查
5月3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启动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5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并发言,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6月19日-22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6月25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执法检查
7月9日-10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加开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
7月17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启动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