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调研时指出,“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一年来,广西检察机关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卓有成效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中,广西藤县检察院提高站位,成功办理了全区第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3”跨省倾倒垃圾案及多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犯罪嫌疑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源头企业和单位被追究了民事赔偿责任,被破坏的环境得以修复,成效显著。该院公益诉讼工作能取得这样的良好成效主要是得益于抓好“三个到位”。
部署到位,形成合力。该院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新增长点和“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民行检察科、公诉科、侦查监督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益诉讼工作团队,整合全院资源,配足配强公益诉讼办案力量。该院还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加大对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素能。同时,建立内部信息移送机制和沟通协调协作机制。畅通县、市、区三级检察机关联动通道,形成常态化上下联动。在办理全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过程中,该院在调查掌握基本情况后及时向上级院汇报,上级院派员现场指导办案,确保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顺利推进。
协调到位,赢得支持。藤县检察院及时把公益诉讼工作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汇报,得到大力支持。今年1月,藤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公益诉讼开辟“绿色通道”,有力促进了公益诉讼工作良性发展。“9·3”跨省倾倒垃圾案件发生后,该院及时向县四大班子报告案件办理情况,得到全力支持。县委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等县领导先后作出批示,高度评价该院办案工作,并要求对涉及公益诉讼案件实行“零容忍”,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县政府还让藤县检察院牵头召开全县相关部门联席会议,以该公益诉讼案件为典型案例,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监督到位,敢监督会监督。该院把“事要解决”作为监督检验标准,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充分利用联席会议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恢复被破坏的环境提供整改方案和评估验收方案。为确保发出的检察建议能够落实,该院成立了落实跟进监督小组,直接进入整改现场监督整改,对现场情况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等证据采集,同时也召集第三方评估验收,促进行政部门履职到位,推动问题真正解决,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经验做法,为全区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