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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引入第三方,整改成效看得见

2019-12-16 07:14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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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苍南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先后联系浙江省环科院、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温州大学等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专家人才,组建公益诉讼“智囊团”,为公益诉讼诉前整改评估提供了专业技术支撑。

  

 鹿城区检察院邀请社区主任、高校学者等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改情况开展现场公开评估。

  

 

  

  苍南县检察院联合县海洋与渔业局开展公益诉讼生态恢复集中增殖放流活动。

  “查处的无证汽车拆解维修点已整改到位。就污染的具体情况,区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待正式出具调查报告。”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此前发现的汽车拆解维修污染情况开展“回头看”,检验相关行政单位是否认真落实、积极履职。

  这是温州市检察机关引入第三方公益诉讼诉前整改成效评议机制,助力基层有效治理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温州市检察机关创新公益诉讼办案模式,诉前整改全面引入第三方,通过“导流、引智、聚力”,对诉前整改成效进行评价和验收,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导流——整合信息资源,发现、化解矛盾于萌芽

  去年3月,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对收集到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线索进行梳理时发现,辖区内的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各实验室产生的大量危险废料长期未处置,存在污染环境、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风险。对此,该院依法向区环境保护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区环保局高度重视,1.55吨的危险废料得到有效清理。在诉前整改阶段,温州检察机关还推动开展针对有实验室的事业单位、社会检测分析机构的危险废物专项排查,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现在想起来还很后怕,那么多有毒废料堆在一起,处理不好可是会出大问题的。好在你们检察院及时帮助我们消除了安全隐患。”在回访中,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的工作人员有感而发。

  “我们建立了‘民生热线+执法数据+检察监督’三位一体的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机制,引入第三方数据信息,利用公益诉讼线索智能研判预警系统,实现了信息资源的系统性、结构化整合。”温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卫华告诉记者。

  借助智能研判系统,温州检察机关精准对接群众的公共需求,在诉前整改阶段及时发现各领域存在的监管空白区或薄弱处,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提示预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于初发或未发,最大限度降低了社会治理成本。

  引智——深化智慧借助,提升公益保护质效

  今年6月下旬,东海之滨。80多万尾黄鱼苗在温州市、苍南县、平阳县等地渔业专家的见证下,缓缓游进大海。这是苍南县检察院针对一次因非法捕捞造成海洋生态破坏,联合县海洋与渔业局共同开展的公益诉讼生态修复集中增殖放流活动。而这一活动的成功举办,正是得益于2018年上半年,该院联合县海洋与渔业局制定的《关于开展海洋渔业资源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该方案进一步规范了证据收集程序、健全了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方式、完善了海洋生态修复机制。

  “依据相关领域专家出具的鉴定意见和评估报告,使我们开展诉前整改工作有的放矢,整改效果较以往也有大幅提升。”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黄贤平说。

  据苍南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先后联系浙江省环科院、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温州大学等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专家人才,组建公益诉讼“智囊团”,为公益诉讼诉前整改评估提供了专业技术支撑。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涉及非法捕捞破坏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6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件,均获整改回复。

  无独有偶。去年8月,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出台了《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公益诉讼办案管理办法》,从温州市环境保护、生态与资源保护、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等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业务骨干中,遴选出10位专家组成浙江省首个公益诉讼专家库,作为第三方在诉前整改阶段就整改评估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审查评议。目前,该专家库资源已惠及温州其他县(市、区)。

  “我们重视‘智慧借助’,在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食药安全、林地破坏、非法捕捞和养殖等领域积极引入专家学者、科研院所等权威第三方,探索建立专家评估诉前整改效果规范化工作机制,助力解决案件专业判断等疑难问题。”温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向记者介绍。

  聚力——凝聚各方合力,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今年5月,鹿城区水心单元1-1地块工地迎来一批特殊的客人,其中有该辖区的社区主任,也有来自高校的专家学者,还有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他们是鹿城区检察院特邀的评估员,对该地块施工的扬尘污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公开评估。

  “扬尘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的效果很好,突出重点,也贴近生活。检察院担当作为,是人民健康的守护者。”查看完整改后的工地,一位人大代表称赞道。

  在公益诉讼效果评估中引入第三方,践行办案环节的群众路线,以回头看、评估会为载体,多维度、全方位对诉前整改效果进行公开评价,是温州检察机关在办案实践中的积极探索和有效尝试。

  2018年4月,乐清市雁荡镇能仁村村委会原主任周某因滥伐林木,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承担支付造林生态修复费用31万余元。如今,风景区内的植被恢复得如何?日前,乐清市检察院邀请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诉讼特邀代表等,对景区内周某滥伐林木案破坏现场的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实地勘查,并使用无人机对山体进行观察。

  “去年种植的木荷树苗成活率高,生长良好,生态环境正逐步得到修复。检察院邀请我们作为评估员,持续跟进监督的做法也很好,能更好地促成生态环境的保护。”公益诉讼特邀代表、林业专家孔强在勘查后欣慰地说。

  据了解,自今年建立公益诉讼整改效果公开评价机制以来,温州检察机关在扬尘污染、食品安全、林地破坏、非法养殖等100多件公益诉讼诉前案件整改程序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共利益受损地周边群众、行政机关代表等各界代表500余人次,开展评审会40多场,对整改落实和公益修复情况进行评估,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引入第三方公益诉讼诉前整改成效评议机制,是我们凝聚公益保护共识,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积极探索。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和丰富评议机制,把公益诉讼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进一步延伸,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温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说。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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