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万泉河水源地牛路岭库区长期以来存在套种槟榔等经济林、蚕食天然林和天然次生林的现象,严重危害自然保护区生态。该省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发现,大量违法颁发林权证是这一问题的一大根源,对此,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分别向琼海市政府和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近日,两单位复函表示通过积极着手综合整治,这一顽症开始破解。
位于万泉河水源地牛路岭库区的上溪和尖岭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地处万宁、琼海、琼中三市县交界处,由万宁市管辖并在该市行政区域内,其保护对象主要是天然热带季雨林及其生长环境。2009年,在原海南省林业厅统一部署的林权改革工作中,琼海市政府给该市阳江镇上科村等村集体和个人颁发林权证140宗,涉及林地共计6467.08亩,确权的林地范围在保护区的缓冲区和实验区内,分别属于一、二类生态红线区。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此颁证行为将国有林地颁发给村集体和个人,侵害了国有林地所有权;允许在保护区的缓冲区和实验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违反了森林和自然保护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而且由琼海市政府对万宁市辖区内的林地颁证程序违法。
140份违法林权证的颁发,使大量违法毁林占地合法化,增加了保护区管理机构监管执法的难度。同时,因上述涉案村集体及个人大量种植橡胶、槟榔等经济作物,造成原有天然森林植被部分灭失和生物多样性被破坏,而且大面积经济作物长期使用农药、化肥,形成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危害了水源地水质安全。
2018年6月,万宁市林业局曾就相关问题向原海南省林业厅请示,提出解决琼海市错发林权证和逐步退出人工种植作物等建议,但原省林业厅未及时纠正。今年4月1日,海南省检察机关分别向琼海市政府、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及时纠正琼海市违法颁发林权证行政行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日常监管,同时引导种植户对现有林木采取无公害生产方式进行管理;制定涉保护区农业生产退出规划方案,保证自然保护区的完整性和生态功能恢复。
收到检察建议后,琼海市政府复函称已根据检察建议的要求,制定了相关整改工作方案,将采取撤销违法颁发的林权证等5条初步整改措施,并着手研究制定保护区内农业生产退出方案。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复函称,已责成省林业局协调琼海市、万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撤销违法颁发的林权证等9项整改工作。
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成立了由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的办案组,开展调查工作。检察建议发出前,先后10余次与琼海市政府、万宁市政府、原海南省林业厅等单位领导和业务专家进行专题座谈,深入琼海市农林局、万宁市林业局了解情况,听取相关专业人员意见,到上溪、尖领自然保护区现场实地勘查。检察建议发出后,积极与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琼海市政府进行反复协调沟通,有效地推动了检察建议的落实。
此次针对140份违法林权证源头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将有效推动整个牛路岭库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整治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