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浙江省检察院获悉,为期两年的浙江检察机关虚假诉讼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活动目前已正式启动,该院制定的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已印发给全省检察机关。
据了解,这次专项监督的重点包括虚假诉讼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司法人员违法监督三个方面。在虚假诉讼监督中,重点审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存在法律或者政策限制的房地产权属纠纷案件、以物抵债案件等。在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方面,重点审查审理案件适用审判程序错误、保全和先予执行或支付令违反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规定送达等。
记者注意到,针对司法人员违法监督,此次活动要求从司法人员违法履职和失职失责两方面开展审查。在司法人员违法履职方面,重点审查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益输送、违反规定私自办理案件等13种违法履职行为。在司法人员失职失责方面,要求重点审查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怠于履行证据审查职责、对不应当采信的主要证据予以采信等失职失责行为。
此外,浙江省检察院还专门制定了《虚假诉讼案件办理方法指引》,在虚假诉讼的鉴别、虚假诉讼背后的司法人员违法线索深挖、民事调查核实权的运用等方面提供指引。
据了解,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以民间借贷、劳动纠纷、夫妻债务纠纷等高发领域为重点,依法办理一批虚假诉讼、审判程序违法、司法人员违法案件,依法依规移送虚假诉讼案件背后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线索,推进对民事审判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常态化。仅今年上半年,该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974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案件47件8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