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2月22日讯 “小涛,你好!没想到再次和你对话,竟是在南岸区法院的法庭之上。司法所周老师告诉我‘小涛贩毒被抓了’,我很震惊。因为你实施贩毒行为那天,距离社区矫正结束才刚刚17天……”这是日前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王莹在法庭上向被告人小涛宣读一封信的场景。
法庭上,王莹说:“这封信署名是杨柳青,请你说出写信人是谁以及和你的关系。”“她是沙坪坝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也是我上次盗窃罪的公诉人。”小涛的头低了下去,并开始哽咽。
2018年4月,小涛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后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接受社区矫正。沙坪坝区检察院联合司法所制定帮教方案,并帮助小涛顺利完成社区矫正。但同年11月,小涛又因在南岸区实施毒品犯罪被抓。2018年12月4日,案件移送到南岸区检察院,该院依托重庆市检察机关“莎姐”工作平台,积极与沙坪坝区检察院协同联动,召开“个案帮教联席会”,并对小涛的父母开展“亲职教育”活动。
“因为小涛的前罪是在沙坪坝,半年的接触让我对他了解更深,所以这次我才选择用写信的方式开展庭审教育。”杨柳青表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是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所要遵循的大方针。但对于贩毒这类严重的违法犯罪,必须予以严惩。”南岸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小涛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实施犯罪的理由。第一次,法庭给了小涛机会,他没有珍惜。这一次被判刑,就必须在监狱接受矫治。希望他能够静下心来,真正反思一个问题——‘如何尊重法律、拒绝犯罪’。”杨柳青表示。
今年春节前夕,南岸区检察院安排小涛的父母与在押的小涛进行了亲情会见。看到父母,小涛的脸上挂满了泪水,内心充满了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