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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任职破除晋升“天花板”

2019-02-21 15:05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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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班子副职最近一批交流任职人员到岗了吗?干部处副处长孙志朋的汇报中有这样一组数据:“两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开展干部任职、交流共64人。”

  鲁网2月21日讯 “基层检察院班子副职最近一批交流任职人员到岗了吗?他们在新岗位上的状态怎么样?”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检察长盛美军走进会议室后问的第一句话就和干部工作相关。2月18日,按照安排,盛美军要听该院政治部汇报2019年工作打算及两年来干部交流任职的整体情况。

  上午8时40分,全体参会人员准时来到会议室。干部处副处长孙志朋的汇报中有这样一组数据:“两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开展干部任职、交流共64人。”

  两年前,长春10个县市区检察院共有副职66人,其中任职5年以上的31人,任职10年以上的16人。基层院班子副职一旦任职直到退休,既不能上也不能下,成了制约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瓶颈。

  为破解这一瓶颈,长春市检察院联合市委组织部门、市中级法院共同出台《长春市县(市)区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在实施办法的总体框架下,交流任职分为两个部分:交流提拔任职和平级交流任职。通过这样的交流任职,将该市两级检察院人员统一调配、通盘考虑,不但破除了县(市)区检察院晋升的“天花板”现象,而且打通了派出院干部进入市院机关的玻璃墙。队伍活了,人心齐了,人才梯队建立起来了,各项检察工作自然顺了。


初审编辑: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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