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月4日讯 “要不是你们帮助,这笔血汗钱还不知道啥时候才要得回来呀!”近日,农民工老崔拿到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资后,专程赶到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表达感激之情。
2016年,老崔等十名农民工来到位于郧阳区长岭经济开发区的某汽车加工公司上班。后来由于企业亏损,当年年底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某(化名)拖欠他们工资8万余元,迟迟未能兑现,其中包括老崔的7500元工钱。
2017年春节过后,廖某将公司迁往其他地方经营,并采取更换手机号码和住处等方式,躲避工人讨债,老崔等人遂到郧阳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随后该案被移送至公安机关。2018年11月1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廖某刑事拘留,直到公安机关提请该院逮捕时,廖某仍然没有兑付工人工资。
在审查逮捕时,该院开通办案绿色通道,实行专人专办,积极督促廖某兑付农民工工资。经多方打听,办案人员找到廖某的家属,通过释法说理,廖某家属很快向农民工兑付了拖欠的工资。
“我们将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机制,把为农民工讨薪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抓手,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也要更加注重探索建立服务民营企业机制,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郧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