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2月19日讯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天津市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姚增顺(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增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姚增顺利用先后担任和平区海河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和平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平区政府副区长,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