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9月27日讯 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行政机关、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并系统规定了相关部门在公益诉讼中的职责及分工。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坚持外部检察监督与内部行政监督、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预防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不断提升监督质量和水平。检察机关要主动向党委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与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方支持。
《通知》强调,行政机关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及时有效办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主动依法履职或纠正违法行为,加大诉前检察建议反馈力度。各级法院要依法公正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实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有效衔接。
《通知》还强调,对插手干预或者抵触、对抗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行为,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