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特殊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法院开庭。这是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以来,该区首例由检察院检察长和法院院长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也是首例当庭宣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该案分别由霍林郭勒市检察院、法院的“一把手”担任公益诉讼起诉人和合议庭审判长。法院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被告明确表示不上诉。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组织部分分市院和基层院分管院领导、业务骨干共70余人观摩了庭审实况并参加现场座谈会。
座谈会围绕这起农牧林业执法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职,致使被非法开垦破坏的822.67亩草原植被遭到损害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展开。刚从法庭上下来的霍林郭勒市检察院检察长包英兰就此次庭审工作作了汇报,与会人员结合庭审观摩提出了许多公益诉讼中急需解决的难题,自治区检察院公益诉讼专班成员进行了现场解答。
据悉,今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成立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加大对下指导力度,组建新的公益诉讼专班。专班主要发挥“大脑”作用,负责全区办案、指导、把关等工作,进一步强化提高公益诉讼办案规范化程度,实行全区每月一调度,落后地区重点督导、重大案件个案督导、有办案难度的案件挂牌督办;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对线索实行一案一备案、对检察建议实行一建议一备案,对履职整改到位的审查终结案件一件一报备、对起诉后撤诉的一撤一报备,提升公益诉讼专业化水平,确保办案保质保量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