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工作做得很好,通报的这十个公益诉讼典型案件,是最好的法治教育课。”近日,河南省政协主席刘伟在该省检察院向省政协专题报送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件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对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做法给予肯定。
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自民介绍,该省检察院在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之初,就把多角度宣传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作为着力点,通过主动公开典型案例、组织案件庭审观摩等措施,增强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知。
“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希望本案被告人能够认识到破坏环境的危害后果,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依法充分履行职责……”7月31日,由开封市检察院提起的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杜喜增非法占地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开封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庭审现场专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200余人现场观摩庭审。“庭审观摩,就像一堂法治观摩课!”开封市人大代表、杞县移动公司经理李秋艳在庭审后说,庭审观摩的形式新颖,普法效果更直观、更明显。
李自民介绍,把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尤其是庭审现场作为法治公开课,邀请代表委员等观摩庭审,在河南省检察机关已成常态。今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已配合法院公开开庭44场,约4000人旁听观摩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