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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公共利益——不作为必究、违法者必惩

2019-09-11 14:12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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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营区检察院干警再次来到武家大沟查看堤坝情况,曾经堆满家门的沙袋不见了,村民们也为他们竖起了大拇指。

   一下大雨村子就会内涝,家家户户门口都要堆放着防汛用的大沙袋。直到去年8月,这还是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六户镇的常态。“今年几次强台风过境,武家大沟都没发生溃堤、决堤现象,平安度汛。多亏了咱们检察院督促修复了被毁堤坝,俺们可算是放了心!”近日,东营区检察院干警再次来到武家大沟查看堤坝情况,曾经堆满家门的沙袋不见了,村民们也为他们竖起了大拇指。

  武家大沟位于六户镇,紧挨荣乌高速,临近小清河,这里既是重要的交通要塞,又是防洪防汛的重点地区。2018年6月,东营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江西在六户镇调研摸排公益诉讼线索时,当地村民反映有不法分子在武家大沟附近肆意取土,导致该段河道堤坝及护堤地被严重损毁,威胁黄河行洪安全。每逢雨季,村民每家门前都要堆满沙袋,每逢打雷下雨便提心吊胆,生怕家中被淹。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该院立即指派干警核查。经查,2016年底以来,六户镇大许村西至邱家村东段南北两侧的堤坝及护堤地,被非法取土9万余立方米,该段河道北岸堤坝全部被毁,南岸部分被毁。东营市水利局作为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既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亦未代为履行恢复堤坝原状,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长期处于受侵害状态。

  2018年6月21日,东营区检察院向东营市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代为恢复堤坝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不久,东营市水利局回复东营区检察院,表示已修复堤坝岸线长度2757米。然而东营区检察院跟进监督发现,经东营市水利局修复的堤坝高度、宽度、边坡比均不符合原设计要求,未达到工程质量要求和防洪排涝规划要求,不足以消除因被非法取土造成的危及涉案河道行洪排涝及周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

  2018年8月“温比亚”台风过境后,东营区检察院使用无人机对现场进行航拍,发现修复堤坝的部分堤段出现溃堤、漫堤现象。汛情出现后,救援车辆、人员不能进入现场进行救援,造成武家大沟水流倒灌,致使河道两岸农田全部受灾。

  2018年10月20日,东营区检察院向东营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东营市水利局修复被毁堤坝,继续全面、依法履行河道监管职责,法院判决予以支持。判决生效后,东营市水利局多次与东营区检察院和法院进行沟通,制定修复方案,协调应急度汛资金,分期对武家大沟堤坝进行了压实及修坡整理。同时,为确保长远防汛安全,东营市水利局将整改河段列入2020年东营市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实施计划。按照《东营市防洪规划(2014-2030)》确定的20年一遇防洪,5年一遇排涝标准,明确修复河道分不同区段确定断面宽度、河底高程、防洪排涝水位、堤防高程及宽度等设计参数,对武家大沟进行综合治理。

  本报讯(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杨学芳)由四川省宝兴县检察院提起的,当地某企业非法占用林地开采大理石致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该县法院审理后,判决于近日正式生效。

  经查,2017年3月以来,该企业为开采汉白玉大理石,在依法重新启动矿山建设过程中,擅自扩大原批准施工范围,将覆盖在山林地面上的植被、林木、浮土等挖除,并任意倾倒荒渣。经相关部门鉴定,该企业损毁的林木为国家一级公益林,树种为铁杉、桦木、软阔天然林,蓄积达119.6立方米,价值4.9万元。因倾倒荒渣点地势地貌被破坏,山体边坡严重损毁,植被无法在原位置实施植被恢复,只得进行异地恢复。经测算,异地恢复费用为13万余元。

  2019年7月,宝兴县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宝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宝兴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企业在建设和采矿过程中非法占用林地和排泄废渣,严重毁坏林地的原有植被和林业种植条件,既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又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追究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追究该企业的民事侵权责任。同月,宝兴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对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判处刑罚,赔偿非法占用林地开采大理石和随意倾倒荒渣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植被恢复费用和产生的鉴定费以及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最终,该企业被法院判处罚金5万元,并承担植被恢复及相关鉴定费等共计18万余元,同时就损害公共利益行为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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