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着力强化网络药品制售监控,加大监督检查和打击的力度,让造假者受到严罚,更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线下的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药品安全和线上的网络平台的销售实施一体化监管。
8月22日,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针对近期舆论热议的互联网售药有关问题,草案三审稿加强了对网络销售药品的监管。草案三审稿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本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根据我国现行药品管理制度,处方药必须在医师开具处方单后方可购买,且互联网平台禁止销售处方药。然而,有网友反映,部分电商平台依然在售卖处方药,患者在不提供处方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购买处方药。就处方药而言,其在线下药店是合法可售的商品,在线上一直被法律所禁止销售,只允许做信息展示。一些大型电商平台上的网店、网上药店都在做此类事情,虽然于法不符,但有深层次原因,比如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要是否被满足、是否可以被合理合法满足,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在互联时代,互联网打造了便捷的药品消费渠道,也给药品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近年来假药案高发,重要的原因是,网络让越来越多的制假者找到了售假的便捷渠道。一方面,由于客观上存在广阔的市场需求、暴利的诱惑以及制假售假的便利,互联网销售假药呈现规模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涉案人员越来越多的态势,利益驱动导致网络药品制假售假层出不穷;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药品制假售假活动提供了极大便利。假药网络销售的整个产、供、销过程几乎都在一条虚拟的链条上运作。具有较高的隐蔽性,监管部门通过日常检查、产品抽检等传统方式很难发现案源线索。
药品安全无小事,监管切勿缺位。由于网络售假牵涉到IP地址所在地、违法经营地、药品交付地、损害结果发生地等多个场所,且信息发布、假药寄递、赃款收取等各个环节分离,跨多个监管领域,致使打击难度越来越大。对此,一方面,有关部门要补齐法治短板,强化监管力度,不但要加强线下的药品安全管理,还要紧盯“线上”,尽快制定明确的行业标准,实现对网络平台和线下企业的双重监管,构筑药品消费者的健康防线;另一方面,政府药品安全监管在互联网时代也需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线下的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药品安全和线上的网络平台的销售实施一体化监管。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保持警惕,提高药品安全意识,切勿轻信虚假宣传,认准正规产品和正规渠道,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药品交易由于复杂性、无界性、隐蔽性和变化快等特点,为互联网药品打假带来严峻的挑战。网络仅仅是一个药品销售和流通的新兴领域,最终的药品安全风险还是在线下的药品生产和经营者,线下如果没有监管好,从源头上就埋下了药品安全隐患。所以,网络药品安全水平的提高最终还是体现在全社会的药品生产和经营者的安全水平提高上。因此,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既要着力强化网络药品制售监控,加大监督检查和打击的力度,让造假者受到严罚,更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线下的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药品安全和线上的网络平台的销售实施一体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