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 > 法制频道 > 法制频道 > 普法专栏 > 正文

游乐设施岂能沦为伤童利器

2019-07-24 16:06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正值暑假期间,游乐场所成为孩子们最喜欢去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游乐设施暗藏巨大隐患,可能给孩子带来致命伤害。

   正值暑假期间,游乐场所成为孩子们最喜欢去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游乐设施暗藏巨大隐患,可能给孩子带来致命伤害。7月20日,安徽黄山一气模游乐设施顶部局部下陷,导致一名8岁女孩受伤,送医抢救后不幸死亡,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此前,河北省涞源县拒马源广场附近突发龙卷风,将广场内一充气城堡掀翻,导致两名儿童死亡,另外七人受伤(7月23日央视新闻)。

  众所周知,游乐设施能给少年儿童带来欢乐。但梳理报道可知,近年来已经发生多起游乐设施伤人事件,这些伤人的游乐设施要么是不合格产品,要么在使用过程中安装管理不到位,进而导致意外发生,酿成悲剧。因而,对这些关乎消费者尤其是青少年切身利益的游乐设施,监管部门理应尽到责任,避免悲剧一再发生。

  根据有关规定,经营游乐场所者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其对前来游玩的消费者负有高度的安全保障义务。现实中,哪怕在游乐场所玩耍的儿童自己不慎摔伤,经营者也可能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因游乐设施不合格或不符合标准而导致儿童伤亡的话,其责任无疑更重,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经营者理当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尽量避免悲剧。但遗憾的是,多数经营者没有安全意识,或者心存侥幸,以谋利取代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对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者及从业者应该取得相应资质。此外,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充气式游乐设施安全规范》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然而现实中,多数游乐场所建立在庙会、乡镇、景区,流动性较大。经营者基本上未取得相应安装、维修、经营资质,游乐设施的安装和拆卸较为随意,以至于留下隐患。同时,《充气式游乐设施安全规范》系推荐性标准而非强制性标准,未引起经营者的足够重视。如据报道,3月31日,河南省虞城县发生尘卷风将充气城堡掀起事件,造成2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重伤。经过初步调查,事发原因除当时风力强劲外,被吹飞的充气城堡存在固定缺陷的可能。

  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忽视安全的借口。不管是强制性标准还是推荐性标准,安全才是最高标准。监管部门必须正视问题,补足短板,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管机制和防范措施。除查处生产、销售伪劣游乐设施的商家外,还可根据游乐设施分布较散,分布地域较广的特点,构建网格式监管模式。即要求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或网格负责人对辖区内的游乐场所承担报告、举报责任,要求公园、景区、广场等场所的管理者对开设的游乐场所尽到相应管理责任。

  此外,必须对游乐场所的开设和经营采取严格标准,购置的游乐设施不合格的,配备管理人员不到位的,应禁止其开门营业、招揽游客。还有必要借鉴机动车管理模式,明确大型游乐设施的报废年限,进而做到全方位、无缝隙监管,让那些不合格游乐设施、不规范游乐场所没有市场,让无辜儿童避开飞来横祸。


初审编辑:李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