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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对多个案件现场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行动

2019-06-10 08:57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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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松滋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对多个案件现场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行动,确保监督效果落到实处。

 

  “大妈,现在住家里感觉灰尘还多吗?”

  “自从上次你们来了以后,我们现在这里的空气变好了,水也清澈多了!”村民们笑着回答。

  近日,湖北省松滋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对多个案件现场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行动,确保监督效果落到实处。

  2018年初,松滋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市刘家场镇有多个石灰厂,未履行环评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且违反产业政策,采用淘汰工艺生产石灰,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和粉尘未经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当地百姓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污染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致使周边生态环境持续遭受损害。

  2018年4月26日,松滋市检察院依法向市环保局、市经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监管,消除污染源。

  一年过去了,发出去的检察建议有没有取得成效?为确保案件质效,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再次来到现场查看。

  检察官在现场看到,相关石灰厂均已停止生产。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迅速对上述石灰厂采取了相关措施,去年就已全部熄火停产。”同行的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对石灰的需求还是很大的,淘汰工艺的石灰窑都停产了,对市场供需有没有产生影响?”检察干警问道。

  “我们已经协助发展了一家节能环保石灰窑厂,和传统石灰窑厂相比,它的粉尘防治、废水处理、废气收集都符合国家标准,产量也基本可以满足市场需求。”同行的经信局工作人员指着现场一处大型节能环保石灰窑厂说道。


初审编辑: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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