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赵某等21人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经浙江省瑞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瑞安市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35万元。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不等刑罚,各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不等罚金。
经查明,2005年,赵某从安徽灵璧老家来到瑞安谋生,刚开始在瑞安市一家酒吧内看场,很快结识了一些社会上的朋友,并从中学习了不少“混社会”的经验。2006年,老乡冯某等人听说赵某在瑞安混得“风生水起”,陆续来到瑞安跟随赵某,初步形成一个团伙组织。2007年11月,该组织为瑞安市一游戏厅看场期间聚众斗殴,赵某等人将“东北老大”郭某(已判刑)砍伤,从而在“圈子”里有了一定的名声。
2010年,该组织在瑞安一KTV内寻衅滋事,将政法单位职工王某等人打致轻伤,赵某因此获刑六个月。自此,赵某身边聚集了更多的“小弟”,逐渐形成以赵某为组织、领导者,以冯某为领导者,以彭某、张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结构稳定、层级分明的犯罪组织。
2006年以来,在赵某、冯某的领导、指挥下,该组织长期为娱乐场所看场,开设赌场或为瑞安一带赌场提供看场、望风、倒款等服务,从中渔利;为托运部看场,帮助托运部实施强迫交易,垄断托运行业,获取高额报酬;组织实施霸王搬运,垄断瑞安多个中高档小区搬运市场,获取非法巨额经济利益;接受他人雇请,纠集组织成员聚众暴力干涉村居选举;介入工程项目,为不法分子强取豪夺提供长期势力支持,收取高额报酬。该组织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开设赌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45起违法犯罪行为,共造成12人轻伤、18人轻微伤,强迫交易额1500余万元,开设赌场抽取头薪110余万元。截至2017年6月案发,该组织违法攫取高达数百万元的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管理秩序。
瑞安市检察院对该案专门成立办案组,对证据进行全面认真审查,将案件顺利提起公诉。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