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大检察官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光辉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地处昆明市主城区,流动人口占比大,活跃度高。针对办理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该院积极推行“繁简分流”升级版,围绕“捕诉一体化”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要求,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问题倒逼谋思路,实践探索出经验。早在2015年,官渡区检察院率先在昆明市14个基层检察院中首创“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在公诉环节成立了一个简类案件办案组,进行初步探索尝试。试运行一年半后,恰逢司法责任制改革,该院对“繁简分流”机制进行换代升级,积极组建“捕诉一体化”办案团队,为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再探索再尝试。批准逮捕阶段和公诉阶段均由同一名检察官办理,办案检察官可以从全案的角度去关注证据收集,把更多的工作做在批捕阶段,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节省办案时间。
打造专业化队伍,升级“繁简分流”机制。通过深入调研,官渡区检察院进一步完善了案件办理“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对“捕诉一体化”办案工作进行了专门规定,将“繁简分流”适用范围从原来的审查起诉环节拓展到审查批捕环节,打通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检察环节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全程提速。自2015年开始探索“繁简分流”办案机制以来,该院已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该院结合基层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占比大的工作实际,结合专业化团队的实行,采取专案组的形式,从29个办案组中分出两个办案组专办简类案件,如非法行医、两抢一盗、毒品、危险驾驶等案件由专业化团队负责办理,做到了“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有效精准分流案件,节约司法资源。官渡区检察院在案件分流阶段下足了功夫,将认罪态度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简单充分的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盗窃等轻微刑事案件筛选出来,按照简类案件方式提速审查。案管中心充分运用大数据模式,对近年来的案件数量、案件类型、案件时效、案件难易等进行综合比对分析,出台案件分配规则,确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原则,实行办案系统自动随机分案,减少工作随意性,保障案件分配公平合理。将案件分为简类案件、普通类案件、繁类案件,并制定出台有据可依的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将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全部纳入“繁简分流”改革,制定案件“繁简分流”分类标准,全力提高分案的精准度。同时,该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对接,联合会签了《关于办理提请审查批捕案件加强侦查引导提高办案质效的实施办法》《重大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实施办法》,为深入推进“捕诉一体化”改革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简化“繁简分流”流程,提升司法效率。该院在办理简易案件过程中,在法律规定范畴内简化办案流程,努力实现效率提升。实行“繁简分流”的这类案件数量多,但案情简单,容易形成共识,办理时采取集中提讯、集中告知、集中送案、集中开庭等集约化方法进行,案件证据材料要点式录入,审查报告简洁化制作,法律文书格式化生成。案件的审理是提高诉讼效率的最后关口,为此,该院与法院建立了集中审理工作联系机制,形成了高效快捷的出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