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法院选择具有丰富农村工作经验的年轻法官在法庭工作,对政治意志坚定、责任担当强烈、积极上进争先的年轻法官优先提拔,着力培养其汉语、苗语两种语言的使用能力,杜绝“双语法官”断层问题的发生。充分使用汉语、苗语两种语言送达、调解、开庭、回访,在庭审过程中,用汉语、苗语交替翻译,在上门服务中,用苗语与群众深入交流,打破了审判语言沟通障碍;邀请懂汉语、苗语两种语言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和案件调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优势,拉近审判与群众的心理距离,推动案件审理有序、稳妥、科学进行。
“苗语法庭”有效解决了辖区50岁以上老年苗族同胞只会使用苗语一种语言进行司法交流和双语法官断层的现实问题,畅通了审判沟通渠道,使民事纠纷化解更加快速、矛盾解决更加精准,大量基层群众纠纷被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2018年1月以来,“苗语法庭”共审理苗语类案件103件,审结98件,审结率95.1%,其中,邀请懂苗语的人民陪审员参审、调解案件77件,调解率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