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3月4日讯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既是对造假者的负向约束,也是对诚信经营者的正向保护。一方面,要求企业提升创新能力、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另一方面,新产品一出来,仿冒品就跟着出来,那就没有企业愿意真正地去投入,个个都想走捷径。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就会严重阻碍企业创新的积极性,高质量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目前,整个社会诚信缺失问题突出,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过程中也面临着调查取证难、侵权方经营数额统计难等困境,缺乏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检察院重视加强与法院、公安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动协作,构建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的良性互动机制,有利于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
建议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的衔接,实现对案件移送、受理和立案等情况的全程动态监督;要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多为企业提供维权取证、法律讲解等服务,将预防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关口前移,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