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2月26日讯 “已在重点时段安排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并完成了信号灯工程招投标工作,将尽快安装完成。”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未检部收到了江北区慈城镇政府及交通警察局江北大队对该院不久前发出的两份检察建议书的回复。
2018年12月25日,慈城镇慈孝北路与塘家湾路口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17岁的女高中生乘坐其父骑行的电动车在上学途中被一辆工程车撞倒,该女生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其父受重伤。17岁还是未成年人,这引起了江北区检察院未检部主任俞林的注意。深入了解后,他发现案发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秩序比较混乱。
他想起了附近还有几所学校,“路口没有信号灯,确实有重大隐患。”为了学生们的人身安全,他决定去现场看看,全面了解下情况。
1月初,俞林带领部门干警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实地调查走访。该路段附近有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未成年人聚集的场所,其中距离塘家湾幼儿园只有几十米。早上8点不到,路口已经堵成一片,行人、电动车、自行车和机动车见缝插针,险象环生。其间,检察官还接触了一些带孩子上学的家长,在表明来意后,家长们纷纷表示:“这路口太危险,也没个红绿灯,我们过马路提心吊胆,也不放心让孩子自己来上学。”
考虑到群众的迫切需求,安装交通信号灯刻不容缓,根据浙江省《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到“针对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可提出检察建议”的规定,该院于1月4日分别向慈城镇政府和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江北大队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慈城镇政府尽快完成交通信号灯相关设备的采购工作,先行放置临时交通信号灯并由交警部门在重点时段派人现场执勤维护秩序,同时建议开展工程车专项整治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两家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期间多次与该院进行沟通,明确整改内容,并及时回复检察院。
在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慈城镇慈孝北路与塘家湾路口的临时交通信号灯已经“上岗”了,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执勤警力增强了,学校周边的道路安全知识宣传变多了,信号灯工程招标也已经完成,不久后就能安装到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