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子良在西柏坡为干警上主题党课
鲁网12月13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谋划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工作带队伍的能力,今年初,枣强县检察院结合院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班子成员必须遵守的二十条规定》(下称《规定》)。
《规定》共20条,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政治学习、接受监督、遵规守章、带头办案、一岗双责等10个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普通干警做出表率,树起标杆。同时,规定领导班子成员不能有工作拈轻怕重、创新意识不强、不执行禁酒令、要待遇讲条件等10个方面的行为,不触红线,不越底线。员额检察官、副科级以上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为确保《规定》落到实处,该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认真学习《规定》。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子良向干警作出公开承诺,将认真遵守《规定》,并欢迎干警随时监督。
《规定》的出台实施,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大力整治了“为官不为”行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倒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精力和心思都聚焦到履职尽责上、聚焦到强化责任担当上,真正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内部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