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0月23日讯 深知乱砍滥伐林木为犯罪,但认为自己砍伐是为扶贫搬迁建设用,故超出采伐许可证规定擅自砍伐,结果触犯了刑法。经湖北省谷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7年12月,沈某在签订为两处扶贫易地搬迁房提供木材的协议后,便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了27立方米的松树和杉树林木采伐许可证。回家后,沈某认为此次采伐是为了扶贫搬迁,自己也是在为精准扶贫作贡献,多采伐一些无所谓。于是把采伐许可证的要求置之脑后,请人肆意采伐,结果被林站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经现场勘查检验,沈某砍伐蓄积面积共计47.68立方米。
事情暴露后,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