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制品,深圳一商家吃了全国首张此类罚单。7月16日,坪山万众百货的店主朱女士向坪山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峦所上缴了3万元罚款,全国首宗向未成年人非法售烟案结案(7月24日《人民法院报》)。
这张巨额罚单,既罚痛了非法售烟的店主,也罚醒了那些稀里糊涂非法出售香烟的商家。这一全国首张罚单具有标本示范意义,也是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关爱。
吸烟有害健康,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早在2014年,国家卫计委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4中国青少年烟草调查》就显示,初中生吸烟率(有烟烟草)超过6%,其中男生为10.6%,女生为1.8%。这意味着,100个初中生中,有6个是烟民。来自中国疾控中心的成人烟草调查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为27.7%,吸烟者总数为3.16亿,比2010年增加1500万。据统计,我国有超过7亿人暴露在二手烟下,每年有100万人死于和烟草有关的疾病。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7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店主竟然明知故犯,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如此赚钱不仅无德,更属违法。
在很多地方发布的控制吸烟条例中,都有对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予以处罚的条款,但给人的印象往往只是说说而已,从没有动真格的,关键原因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成本低,所以那些非法售卖香烟的店主总是无所顾忌,不长记性。
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无疑是在纵容甚至教唆吸烟,戕害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是对下一代健康的极大危害。对此有专家多次建议,对向未成年人违法违规销售香烟的,当从严处罚。但是真正执行的却寥寥无几。这一次,深圳向未成年人售烟开罚,打响了全国第一枪,具有重要的破冰意义,同时也具有标杆意义。
法严人思善。对于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违法行为,必须实行零容忍,发现一次查处一次,绝不心慈手软。深圳开了先河,为我们带了个好头,值得点赞叫好并推而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