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损的花岗岩板面得到修缮,脱落的墓体防护层焕然一新……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干警来到郑州烈士陵园回访,发现此前受损的烈士纪念设施已经修缮一新,置身庄严肃穆的烈士墓区,对革命先烈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而这些变化,都源于3个多月前的一份检察建议。
郑州烈士陵园是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烈士墓区是郑州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共有310座墓,安葬着著名抗日民族英雄吉鸿昌烈士及在解放郑州等战役中牺牲的烈士。
今年3月下旬,二七区检察院干警在走访中发现,郑州烈士陵园烈士墓区存在路面破损,墓基下沉,花岗岩板面破损、缺角、脱落,墓体防护层漆面脱落等现象。“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二七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谢琨告诉记者,鉴于郑州烈士陵园在管理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过程中履行职责不全面,4月2日,他们依法向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郑州烈士陵园及时修缮受损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切实加强对纪念设施的管理维护。
“针对检察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我园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专题研究,立即着手对受损设施进行修缮。”郑州烈士陵园负责人说,他们一方面安排专人对烈士墓区的现状进行全面摸底统计,编制维修预算;另一方面成立工程监督质量小组,对维修过程全程管控,确保维修质量。经过维修,受损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一新,瞻仰环境愈发庄严、肃穆。
以此为契机,二七区检察院和郑州烈士陵园进一步加强协作,会签了《关于共同加强英烈保护维护社会公益的协作意见》,通过协作配合,强化英烈保护工作。按照《意见》,二七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和公益保护职能,对本辖区内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依法支持英雄烈士近亲属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督促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涉及英雄烈士保护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做好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工作。
同时,双方通过建立线索移送、定期联络、支持起诉、督促履职、举报人保护和奖励以及宣传弘扬六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协作保护,共同营造弘扬和传承英雄烈士精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