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依法监督,危险驾驶案罪犯黄某逃避服刑被揭穿,并于今年7月2日被法院收监执行,送往泰兴市看守所服刑。
今年3月22日,因犯危险驾驶罪,黄某被泰兴市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2500元。此后,检察官发现,黄某一直未交付执行。经查得知,黄某案发后被取保候审,始终坐着轮椅接受讯问、庭审。判决生效后,黄某以左侧股骨坏死,左额、左侧眼眶内骨折,左眼失明、严重高血压糖尿病等原因向泰兴市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5月10日,检察官到医院现场监督对黄某的健康检查。检察官发现,在体检过程中,黄某以不敢做、血压高为由排斥部分检查项目,这些行为很让人怀疑。
体检结束后,黄某以为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人员已经离开,突然自行从轮椅上站了起来,检察官一度以为他是靠另一条腿的力量单腿站立的,正在检察官疑惑的当下,他竟然迈开了脚步,向医院大门外走去。眼疾手快的检察官用手机拍摄了这一段视频。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检察官决定到黄某的居住地进行暗访。经过3个多小时的蹲守,终于发现:黄某独自从家中走出,步履缓慢,神情自若,不时与邻居交谈,他的神态告诉检察官——他应该有服刑能力,检察官适时抓拍视频。
次日,检察官将视频提交泰兴市法院,并提出对黄某暂予监外执行从严把握的建议。同时,向泰州市检察院技术处法医通报。经泰州市检察院同步监督,泰州市中级法院对黄某暂予监外执行下达诊断意见书,认为:黄某虽然患有左髋臼陈旧性骨折伴股骨头坏死,患有3级高血压,2型糖尿病,但是病情不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6月27日,泰兴市法院经审判委员会研究,对罪犯黄某下达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