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帮教后,小崔成了爱心义工,小飞掌握了一门劳动技能并顺利进入一家企业,小超的父子关系得到缓和。”7月4日,山东省潍坊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李冰说起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成果如数家珍。
今年以来,潍坊市检察院探索实行“观护帮教案件化办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与审查起诉同步进行,对观护帮教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流程进行明确,观护帮教工作全程形成完整、规范的文书及卷宗。
案件化办理意味着观护帮教必须有自身规范的运行程序。对此,潍坊市检察院制定了《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案件化办理实施细则(试行)》,从帮教要求、内容、程序、职责分工、结果使用等5方面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进行规范,按照“审查对象——拟定帮教方案——开展帮教考察——评估帮教效果——作出考察结论”的流程进行帮教,对每项流程统一标准,使每个环节规范有序。
“每一次观护帮教,就是一次案件办理过程。”据介绍,未成年人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潍坊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随即根据社会调查情况制定观护帮教方案,成立帮教小组,利用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开展帮教工作。同时,检察官建立观护帮教档案,客观记录帮教经过与成效,将《观护帮教对象情况审查表》《观护帮教情况记录卡》等相关材料归档,单独装订成卷。如此一来,涉罪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认罪悔罪表现等通过材料的客观记录直观呈现,为司法处理提供依据。
李冰告诉记者,“观护帮教实行案件化办理,根本目的是在规范和量化的指引下,让涉罪未成年人在检察环节、在社会化支持体系中得到最大限度的挽救教育。”为此,潍坊市检察院立足专业化,与职业院校、爱心企业、义工组织等单位共建共治,建立了47家“小风筝”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吸纳更多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构建专业化社会支持体系,为未成年人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体验、就业推荐、公益奉献、爱心援助”五位一体的全方位观护。同时根据帮教对象的个体差异,实行精准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量身打造帮教方案,选择帮教基地,跟踪了解帮教对象思想、行动表现,适时调整帮教内容,达到“办理一个案子,挽救一个孩子”的目的。
今年以来,潍坊市检察机关共对28起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案件实行案件化办理。经过帮教,大多数涉罪未成年人认识到了错误,用行动传递出了真心悔改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