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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起诉“套路贷”案361件

2019-05-09 14:47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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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起诉该“套路贷”恶势力犯罪169人,其中14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到十年零四个月不等的刑罚。

  近日,浙江省温岭市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一起特大“套路贷”案件首要分子吴某、王某等提起公诉。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起诉该“套路贷”恶势力犯罪169人,其中14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到十年零四个月不等的刑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浙江检察机关会同各部门加大对“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2018年3月,浙江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就制定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对“套路贷”犯罪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并就“套路贷”的定性、共同犯罪认定、犯罪数额认定和涉案财物处理给出了指导性意见。一年来浙江省累计打掉“套路贷”涉黑涉恶团伙343个,抓获团伙成员3347人,查封、冻结、扣押非法资金4.27亿元;起诉361件1723人,审结150件908人。

  同时,该省打出了协同治理“套路贷”问题“组合拳”。2018年11月,该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等六部门出台《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的会议纪要》,明确法院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进行重点管理,并每季度向公安、检察机关等协同治理单位通报情况。此外,浙江还依托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和社会信用体系,整合公检法机关和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数据信息,通过大数据比对碰撞等手段,加强“套路贷”案件风险预测监控,及时阻断犯罪行为;建立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单位协同治理机制,严把行业准入关,堵塞监管漏洞,强化全链条管控。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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