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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房产销售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019-03-29 10:02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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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涉案合同编者按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个别房地产项目出现资金短缺现象,有的房地产商就打着房屋销售的幌子,以房屋销售为名,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实,迷惑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

  

 

  部分涉案合同

  编者按 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个别房地产项目出现资金短缺现象,有的房地产商就打着房屋销售的幌子,以房屋销售为名,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实,迷惑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本期案例探讨围绕“如何区分正常销售行为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题,选取典型案例,再现司法认定过程,并邀请专家进行点评,敬请关注。

  主要研讨问题:

  ◎房地产领域的销售行为与以房地产销售为名的非法吸存行为的区分标准;

  ◎如何理解“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的非法吸收资金”;

  ◎“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的非法吸收资金”的认定和判断依据。


初审编辑: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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