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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宣告、发布

2018-10-10 11:17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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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检察院公布《四川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公开办法(试行)》(下称《办法》)。

 

  鲁网10月10日讯  日前,检察院公布《四川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公开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四川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办法》旨在提升检察建议的质效和刚性,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办法》规定,检察院公开检察建议,应当遵循严格依法、准确及时、安全有效的原则。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信息,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最高检有关规定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不得公开。

  《办法》指出,检察院可以采取公开送达、公开宣告、公开发布等方式公开检察建议。检察院将检察建议直接送达被建议单位或公开宣告检察建议的,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相关单位代表等参加。

  据了解,四川省三级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是检察建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检察建议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案件承办部门负责本部门检察建议公开的保密审查、审核报送和公开后的跟踪了解、督促落实;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检察建议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发布。

  《办法》还对检察建议公开的程序、监督和保障等进行了规定。


初审编辑: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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