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要求,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对新时代检察事业与时俱进、继往开来的深入思考,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都很强,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路径、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做好新时代青海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
讲政治首要的是要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始终不渝、一以贯之。青海地理位置特殊,是国家安全的战略屏障,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加强青海检察工作,必须把党的绝对领导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历史眼光、强化理论思维、增强大局观念、丰富知识素养、坚持问题导向,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宽广视角,深入领悟其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的政治自觉,转化为改造世界观、坚定理想信念的思想自觉,转化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行动自觉。
强化政治思维,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毫不动摇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检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规定,把向地方党委和最高检党组请示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要部署、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事)件作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的一项重要经验一以贯之坚持好、巩固好、完善好。毫不动摇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各项决策部署,以绝对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确保青海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服务保障大局是做好新时代青海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
张军检察长指出,顾大局,就是要把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以法律监督工作的高质量保障经济发展的高质量。近年来,青海检察机关进一步筑牢“植根当地、服务当地,把检察职能的发挥要与省情实际深度融合”的理念,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全省检察机关的第一要务,成为鲜明特色。积极践行服务大局理念,紧紧围绕省委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的决策部署和“一个同步、四个更加”新青海建设的目标任务,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要求,创新服务保障的方式方法,在司法办案中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不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青海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保持社会稳定始终是青海工作的底线,实现社会局势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更是硬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进一步加强民生检察工作,青海集中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所有特征,必须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全省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紧扣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在青海的具体体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期待,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深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加大涉医犯罪惩治力度,坚决惩治严重危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推进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常态化。
进一步加强生态检察工作,要紧紧围绕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转变的决策部署,以“五大生态板块”为抓手,以服务保障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为重点,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展生态功能提升、资源节约提效、环境治理提质、生态制度构建等五大行动中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服务、保护、宣传作用,全面发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认真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强化环境资源监管执法活动法律监督,建立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律师参与代理申诉、以案释法等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新理念、新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是做好新时代青海检察工作的立身之本
张军检察长指出,谋发展,就是要坚定不移探索、创新、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多重改革任务叠加,检察监督格局出现重大变革,关系到检察事业转型发展,需要思考如何进一步做实做强做优法律监督。要正确处理好传统监督业务与公益诉讼等新增监督业务的关系,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突出监督重点,着力加强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庭审中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严格落实证据裁判规则,健全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取证机制,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制度,积极构建以抗诉为龙头的刑事监督格局,进一步发挥刑事申诉监督纠错功能,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创新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细化和规范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程序,完善职务犯罪审查起诉制度。提升监督水平,着力推动民事行政检察、环境资源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发展,综合运用法律赋予的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提升监督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突出抓好纠防久押不决、羁押必要性审查、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补齐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短板,努力打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新亮点、新动能。提升公益诉讼品质,针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及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增强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把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当作法治公开课,办一案教育一片,推动问题解决,共同维护法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是做好新时代青海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
张军检察长指出,重自强,就是要认真严肃地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当前,我省一些条件艰苦的藏区基层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依然突出,高层次专业化检察人才严重缺乏,制约着青海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振精气神,要进一步弘扬“五个特别”青藏高原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玉树抗震救灾精神,汇聚成做好新时代青海检察工作的磅礴精神动力。以政治建设固本塑魂,学深学透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着力提升检察人员政治意识、政治素养、政治定力、政治能力,切实以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能力建设,注重从思想观念、业务水平、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上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健全教、学、研、练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双语诉讼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完善员额管理制度,加快建设新型办案团队,加快推进检察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完善落实司法职业保障制度,为更优更实更细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供“青海方案”。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检察工作、司法改革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推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牢固树立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健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注重“严”字当头,强化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巡视巡察,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零容忍”。
(作者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