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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千元就能拿到一张万能“消费卡”吗?

2019-09-12 14:42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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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案涉案金额高达420余万元,共有815名被害人。

 

  不看征信,只需缴纳几千块钱,就可办理一张可透支可贷款可购物的“消费卡”,真有这样的好事?近日,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曾某、严某等18人提起公诉。据悉,该案涉案金额高达420余万元,共有815名被害人。

  零门槛零利息诱骗被害人办理山寨信用卡

  2018年4月,家住启东市汇龙镇的王先生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北银创投的客服朱小姐,电话里她向王先生询问是否需要资金周转。正好那段时间,王先生确实缺钱,就向她表达了自己的意愿。互加微信后,朱小姐向王先生介绍起了北银创投消费卡,声称“此卡与多家银行合作,具备信用卡功能,分为伯爵、侯爵、公爵三种级别,分别享受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信用消费额度,可用于商城购物、现金贷款、零首付购车等,两年内免息,甚至卡上的额度都可以提现。”

  将信将疑的王先生心想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于是他上网搜了一下这个“北银创投”,发现还确实有这样一家公司。为了打消他的疑虑,朱小姐说自己的电话和微信都是实名的,不会有假。王先生信服了,办了一张额度为50万元的“公爵”卡,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交付了2500元的办卡费。

  无法提现,贷款只能在指定平台购物

  没过多久,王先生便收到了一张印有“北银创投”标志的卡,右上角还有网联Net Link的字样。收到卡后,王先生马上向朱小姐咨询如何将额度变现,朱小姐说还需要交纳1万元的尾款才能提现,深信不疑的王先生又一次通过微信转账了钱款。随后,朱小姐又给了王先生一个售后人员的微信,说是专门指导客户贷款、提现业务的。

  售后人员的一番“指导”让王先生大吃一惊,原来所谓的“提现”,就是让他在“北银创投”网上商城买东西,再通过网站转卖出去,从中套现。而所谓的“现金贷款”,则是要求客户购物满一定金额才能申请贷款,具体贷款额度也要看消费的情况。

  觉得有些不对劲的王先生登录了“北银创投”的网上商城,发现商城里卖的都是一些不为人知的小众商品,且商品定价虚高。王先生这才恍然大悟,愤怒的他发微信给客服和售后,要求退还钱款。几番搪塞后,对方再也不回信息。2018年5月24日,王先生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随着警方的进一步侦查,2018年11月至今年2月,犯罪嫌疑人曾某、严某等18人先后在湖北落网,现场查获了电脑、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引导补充侦查,18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

  2月21日,该案被移送至启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被害人分布在全国各地,短时间内很难查清哪些被害人属于本案涉及到的被害人,而大量的电子数据储存于手机,且极易被清除或丢失。因此,检察官建议侦查机关及时对各类电子数据证据进行固定提取,确保电子数据证据能与其他物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等多类证据印证。同时,要将已知的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所骗的被害人名单一一比对,继续寻找其他被害人;根据犯罪嫌疑人交易明细清单、借记卡产品资料,通过专业金融审计确认涉案金额。

  经过两次补充调查取证,最终确定了该案的被害人人数及涉案金额。经查,曾某和严某都是湖北人,2018年1月,二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武汉注册了一家科技公司,与“北银创投”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复制了该公司的信用消费卡诈骗模式,随后二人招聘了16人作为业务员,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向客户推销“北银创投”消费卡,并谎称该卡具有变现功能,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后办卡,以收取制卡费、尾款为由,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骗取815名被害人的钱款,共计424.5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曾某、严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公众,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的“零门槛、零利息、无抵押、能贷款”,都是引人上钩的诱饵。需要申请贷款时,要到正规贷款机构申办贷款是唯一正确的选择,正规机构都是公开营业场所,有公开联系方式和营业执照等,在进行信用贷款时还需要相关手续,比如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工作证明。最重要的是,银行、正规贷款公司不会要求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就支付手续费等各类费用。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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