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你院检察建议后,我会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各乡镇专职委员召开工作部署会议,以此案件为契机加强普法学习,提高服务水平。”日前,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收到了青海省湟中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回复。
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来自湟中县的乔某、陈某、朝某等6名残疾人(主要为听力障碍)被马利民等5人诱骗到西安市钟鼓楼广场等闹市区,沿街乞讨,乞讨所得大部分上交马利民等5人挥霍。除乔某等6名来自湟中县的被害人外,还有3名分散在青海省其他边远地区的被害人。2018年3月24日,马利民等人被抓获;同年12月5日,经莲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马利民等5人被判处二年零二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结事未了,案件中暴露的问题却令莲湖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陷入思索。9名被害人6名来自湟中县,被害人思想单纯,一“听”来西安等地能有工作便轻易上当。其当地相关组织在残疾人人身安全意识教育、就业安置等方面是否存在疏漏?
今年4月,莲湖区检察院向湟中县残联发出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指出,湟中县辖区的6名被害人轻信他人,随意同他人到外地找工作,失去人身自由,建议县残联以此为例,在日常管理和帮助工作中,强化残疾人外出打工安全意识的引导教育。检察建议强调,被害人上当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渴望工作机会,建议加强对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制定落实,切实解决残疾人就业困难。
检察建议引起了湟中县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决定展开履职接力,向湟中县残联公开宣告检察建议。
5月8日,湟中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联代表参加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活动,该县残联代表当场郑重表示,以案为戒,展开整治,对该县有培训需求的300名残疾人进行技术培训,按比例安置就业,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就业的扶持力度。截至目前,湟中县残联已发放数百万元残疾人就业补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