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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款10天就拿到手了

2019-07-26 17:54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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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寄封信就能解决问题,而且这么快这么顺利!8万元工资和赔偿款10天内就拿到手了,现在我心里舒畅多了!”近日,家住河南省潢川县黄寺岗乡的信访人黄某特意来到潢川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感谢接访干警。   

   “真没想到寄封信就能解决问题,而且这么快这么顺利!8万元工资和赔偿款10天内就拿到手了,现在我心里舒畅多了!”近日,家住河南省潢川县黄寺岗乡的信访人黄某特意来到潢川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感谢接访干警。

  今年6月上旬,潢川县检察院收到黄某的一封来信。黄某在信中称,2018年8月,自己到梁某的工地讨要工资未果,与其发生厮打,被对方打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以梁某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作出不予立案决定。自己不服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来信的目的就是要求潢川县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进行监督。

  接访干警黄久旺介绍,他们通过办案系统将黄某的来信移交后,通过电话告知黄某案件受理情况、承办检察官等相关信息,承诺三个月内给黄某办理结果,同时提醒他可以随时依据身份信息查询信访件的办理进展。

  接收黄某信件后,承办检察官先后调阅公安卷宗,找案件相关证人了解案情,查看案发现场监控视频。经过调查,潢川县检察院认为,梁某无“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潢川县公安局侦查程序合法,不予立案决定妥当。但考虑到黄某不仅未拿到工钱还受了伤,心中一定不满,这样的结果可能会促使他进一步上访。

  随后,潢川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信访接待人员在该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里约见了黄某。承办检察官没有直接告知其案件办理结果,而是侧面询问他是否愿意与梁某进行和解。得知其有调解意愿后,承办检察官表示愿意为双方搭建调解平台,进行协商处理。随后,承办检察官协同接访干警、心理咨询师、公安机关原案承办人、代理律师及其所在地乡镇信访工作人员,分别对双方进行调解。在多方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三天后,黄某拿到了8万元拖欠的工资及赔偿款。

  “黄某的来信能在10天内快速办结并且给他一个圆满答复,这得益于我院推行的办理群众来信‘四个+’工作法”,潢川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熊永才介绍,今年以来,该院打造了一支“专职接访干警+员额检察官”的专业化信访接待团队,畅通了一条“外部通信员+内部联络员”的条线化信访分流途径,形成了一个“多方调解+救助帮扶”的多元化信访处置方法,建立了一套“定期面对面+回访档案管理”的精细化信访回访制度,从而探索形成了“四个+”工作法,以此有效推动办理群众来信工作。

  据统计,“四个+”工作法实施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信访13件,都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结。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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