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 > 法制频道 > 法制频道 > 法院聚焦 > 正文

建在河道里的茶楼拆除了

2019-04-19 13:36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收到检察建议后,岷县综合执法局虽向甘肃润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限期拆除)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但仍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整改期限届满后,该违章建筑一直没有拆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

  “干得漂亮!”“8年多了,终于拆了。”两位曾亲眼目睹拆除河道违章建筑的甘肃省岷县群众,日前在迭藏河边散步时这样说。在该县检察院的依法监督下,迭藏河河道内的违建“慕丽水岸”茶楼被依法强制拆除。

  2017年12月,甘肃省检察院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岷县迭藏河河道内修建违章建筑“慕丽水岸”。岷县检察院在收到甘肃省检察院交办的线索后,于2018年2月28日决定立案审查,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取得支持。

  经调查核实,2010年9月1日,甘肃润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岷县住建局审批同意,也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迭藏河河道修建了迭藏河风情线观景台项目。项目建成后一直由该公司以“慕丽水岸”茶楼名义从事商业活动。

  “由于‘慕丽水岸’茶楼妨碍泄洪,岷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曾要求涉事公司拆除违建、清除垃圾、疏浚河道,但一直没有得到整改。”岷县检察院办案干警田红卫介绍。

  2018年5月25日,该院以县综合执法局有权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审批手续而修建的违法工程实施处罚为由,向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要求其限期拆除“慕丽水岸”茶楼,清除建筑垃圾、疏浚河道、恢复原状,确保行洪畅通。

  收到检察建议后,岷县综合执法局虽向甘肃润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限期拆除)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但仍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整改期限届满后,该违章建筑一直没有拆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

  为督促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护迭藏河生态环境,该院于今年2月14日向定西市安定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3月23日上午,岷县综合执法局对该违章建筑物依法强制拆除,岷县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

  “我们将以此次拆除违建为契机,对‘两违’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集中拆除,全力改善县城人居环境。”岷县综合执法局负责人表示。


初审编辑:李晨
分享到:
./W02019041949211139996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