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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无可忍——莫言的“笔墨”官司

2019-03-29 10:07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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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网络上出现了大量与“莫言”相关的广告代言类视频及图文信息,在腾讯视频网站《玉瓷企业宣传片》视频7分 20秒处,这家企业多次提及莫言姓名,插入莫言照片,展示莫言题写的与陶瓷相关的书法作品,并配音称:“莫言老师家里在使用玉瓷科技纯陶瓷养生锅后。

 

 

  莫言出于善意,随手抄写了一首与陶瓷有关的明代著名咏物诗《咏景德镇兀然亭》,并转交给了董震雷,没有想到这幅字出现在了《玉瓷企业宣传片》中。

  2019年一开年,一向主张“无讼则安”的作家莫言决定将深圳一家名为“玉瓷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告上法庭。莫言的委托代理人、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汝忠告诉《方圆》记者:“此案是莫言获诺奖后打的第一个官司,因为实在忍无可忍了。”

  去年12月,网络上出现了大量与“莫言”相关的广告代言类视频及图文信息,在腾讯视频网站《玉瓷企业宣传片》视频7分20秒处,这家企业多次提及莫言姓名,插入莫言照片,展示莫言题写的与陶瓷相关的书法作品,并配音称:

  “莫言老师家里在使用玉瓷科技纯陶瓷养生锅后,给予了玉瓷科技极高的评价,并邀请公司创始人董震雷到家里做客,为其题词,以战友相称,聊文学,聊陶瓷。最后,莫言老师说:用了玉瓷科技养生锅,炒菜味道就是不一样,健康养生,其他的金属致癌锅再用不回去了,希望你们把它卖到全世界,为全人类的健康造福。”

  在百度网站搜索“莫言代言深圳玉瓷锅”出现的《〈一年十倍速〉财富增长之道震撼开讲!!》视频中,这家企业在其广告内容的显著位置中标注“莫言以战友相称的企业家导师——董震雷”,并再次插入了“莫言与董震雷合照”。

  2月27日下午2点30分,莫言诉深圳玉瓷科技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案在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开庭,董震雷本人并未到场。此人与莫言本不相识,之所以会有同莫言的合影及书法题词,其实源于莫言所住小区收发室职工的一次牵线请托。

  善意之举

  因职业之便,该职工与莫言一家相熟。去年,他开口找莫言帮忙,提及了董震雷,说董震雷为自己老婆支付了保险费,自己无以为报,恳请莫言能为董震雷写一幅字,作为自己对董震雷的报答。

  莫言出于助人心态,勉强答应了下来。听该职工说董震雷做的是陶瓷的生意,便随手抄写了一首与陶瓷有关的明代著名咏物诗《咏景德镇兀然亭》交给了他。此过程莫言与董震雷并未见面。

  哪知数日后,该职工又请求莫言允许董震雷来家拜访,给他签上一本签名书。在短短几分钟会面期间,董震雷热切请求与莫言合影留念,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莫言作品让莫言签名,因两人都曾有过当兵经历,莫言最后落款题字:赠予董震雷战友,会面即结束。

  而莫言从未料想到,自己此次好心之举反遭了利用,被人拿去侵权牟利。如今在百度搜索“莫言、代言”等信息,搜到的却是玉瓷科技有限公司。

  “莫言先生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因知名度和良好的社会声誉而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他从未授权玉瓷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他的姓名和照片。而此公司却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莫言的姓名、照片以及书法作品用于企业的宣传视频及宣传广告中,并在公共网络中予以传播、混淆公众视听,用来谋求经济利益。此举严重侵犯了莫言先生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刘汝忠告诉记者。

  苦不堪言

  更让莫言感到不堪忍受的是,有江西九江的玉瓷锅用户辗转找到莫言家属,反映有老人因为信任莫言,向这家企业投进去几十万元,“结果一个锅也销售不出去,一个人头也拉不到,损失惨重”。

  有网友称该企业经营模式涉嫌传销经营,“其不直接销售陶瓷锅,而是通过发展下线人员入会获得收益”“声称9000块钱买9件陶瓷的锅碗瓢盆之类的东西,最大噱头是陶瓷炒锅没油烟。陶瓷隔热性强,距离食用油燃点一大截肯定不出油烟啊,也就最多500块的东西,还号称赠2个人的香港游,家里有老人的千万别上当”。

  同时,因其企业宣传片中配音莫言“用了玉瓷科技养生锅,炒菜味道就是不一样,健康养生,其他的金属致癌锅再用不回去了”的言论,导致某铁锅品牌的生产商找到莫言,质问“你怎么说我们的锅会致癌呢”,如此这般,令莫言苦不堪言。

  不仅如此,该企业宣称,自身产品获得“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推进行动组织委员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成为联合国官员指定特供产品。而据记者了解,所谓“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推进行动组织委员会”,其实从未在我国境内经合法途径登记注册,属于非法组织。

  该企业侵权行为使得不知情的民众误认为莫言“代言”产品低端甚至与违法情形相关联,客观上已严重影响了莫言良好的社会形象,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

  刘汝忠坦言,自己担任莫言法律顾问七年之久,各种侵权现象实在很多,但莫言为人宽厚,均是付之一笑、不予计较,有时即使严重如恶意中伤等也仅仅是请律师发函警告,从未诉至法院追究法律责任。之所以选择本案诉讼,是因为实在是性质恶劣。在被诉后,该企业的侵权视频仍旧在网络上流传,可见其侵权的主观恶性程度。

  法庭激辩

  开庭审理环节,双方就“涉案侵权视频是否是被告上传网络”及“关于原告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赔偿如何确定”两个争议焦点展开激辩。

  被告坚称制作视频只限内部交流,不认可其在网络上宣传传播的行为。刘汝忠律师指出:“被告在庭审过程中承认制作涉案视频、否认上传视频,将制作视频的目的概括为公司员工内部学习、将视频散布于网络归结为保管失当等表达和辩解不符合基本常理,因而其对于上传视频这一侵权行为的否认也当然无法成立。”

  如果说制作视频仅是为了员工掌握自家产品情况,那将莫言老师的照片、书法题字剪辑入内,并旁白配音“莫言老师家里在使用玉瓷科技纯陶瓷养生锅后,给予了玉瓷科技极高的评价,并邀请公司创始人董震雷到家里做客,为其题词……最后莫言老师说:用了玉瓷科技养生锅,炒菜味道就是不一样,健康养生,其他的金属致癌锅再用不回去了,希望你们把它卖到全世界,为全人类的健康造福”等内容就根本无法自圆其说。被告拒不承认上传视频,一方面自己无法自证其说,另一方面也与当前高额付费宣传的市场规律不符。

  所以,在被告难以逻辑自洽的答辩中,显而易见的是:制作与上传本就是不可分割的一体,而其目的就是为了企业宣传和营销牟利,其实质就是假借他人的影响力,提升自家产品的知名度的严重侵犯他人人格权的行为。

  而对于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的主张,刘汝忠表示,由于莫言之前从未参与过任何产品的代言,我们没有这方面的参考,同时我们也不认可对方提交的全是负债的财务账目,建议法院参考其他名人产品代言的价格进行参考。

  知名人物的影响力是衡量和评估其商业价值的重要因素。刘汝忠认为,无论从专业领域中取得的巨大成就,还是从作品对世界和时代的深远影响以及所获诸多奖项为祖国赢得的至上殊荣等方面来看,莫言的影响力均要比很多人要大。高深的文学造诣使得莫言在业内外享有美誉、在国内外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商业价值不菲。莫言曾婉拒的知名文具企业及星级连锁酒店企业每年600万元的代言邀请即为例证。所以,其人格权所具商业价值也自然、必然、当然更高。

  此案为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后的首次诉讼,注定是一场备受社会关注的诉讼。

  作为一名淡泊名利、爱惜声誉的文人,不惜将自己置身于舆论的漩涡,与侵权者对簿庭上,可见其愤然的心情和守护正义的决心。“此案的社会意义在于,让网络上类似于这样的侵权行为,能够得到预防和遏制。让大家知道,任何人的人格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另一方面,也要让侵权者们知道,侵了权是要付出代价的,要承担你应该承担的责任。”刘汝忠律师说。


初审编辑: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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