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不光维护了公平正义,还挽回了我们的经济损失!”日前,被害民企代表向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检察官魏娟当面致谢。
原来,青浦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审查逮捕案件中,对涉罪民营企业家依法准确适用强制措施,在惩处侵害企业权益犯罪的同时,帮助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
2016年5月至2018年1月,犯罪嫌疑人郑某在担任某民营企业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企业财务人员,分多次将数百万元公司资金转入本人及其指定账户,用于归还个人或亲属债务,至案发超过三个月未归还,造成被害企业重大经济损失。案发后,郑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机关提请青浦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审查逮捕期间,办案检察官通过向郑某释法说理,最终郑某表示认罪认罚,并答应尽力退赔赃款。在办案检察官的积极督促下,郑某家属及时退赔被害企业200万元,并获得被害企业谅解。
鉴于郑某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挽回损失,并获得谅解,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影响诉讼正常进行,检察机关依法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同时,对办案中发现的该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等内部问题,检察官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年来,青浦区检察院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多次赴辖区民营企业调研和开展法治宣传,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共向多家企业制发检察建议20余份,并探索采用公开宣告的形式,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和服务效果。JIANC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