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月17日讯 山西省沁源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集中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保护辖区蓝天碧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介绍,沁源法院管辖林区公安机关侦破的长治、晋中、临汾3市12县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判工作,重点打击盗挖、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湿地资源以及非法收购、运输、经营、加工木材和非法捕猎、收购、出售珍稀野生动植物等方面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沁源法院在审判和宣传等工作方面采取了系列措施。在宣传上从传统的标语横幅到法院的内部刊物,从庭审直播到利用新媒体客户终端,尽量宣传到林区的各个角落、每名住户,极大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在组织和人员配备上,选拔年富力强、有审判经验的法官,专门组成审判小组,进行快审快结,一年来共受理破坏生态环境案36件,76人。判处实刑的67人,占88.15%。
2018年5月,开展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沁源法院与森林公安机关、县检察院加强案件协作、会商研判,制订了保护辖区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为办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类案件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