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1月13日讯 11月7日,海南省澄迈县检察院侦査监督部门检察官徐文彬、检察官助理黄国静出庭支持对李某某贩卖毒品一案的公诉,这是该院实行“捕诉合一”工作模式以来,侦查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据介绍,今年10月以来,澄迈县检察院全面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由一名检察官全程负责一起案件的批捕起诉审查。在办理李某某贩卖毒品案时,该院侦查监督局检察官徐文彬严格审查,在批准逮捕李某某后,按照起诉标准向公安机关详细列出了捕后继续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及时侦查取证。在审查起诉时,案件证据已经确实、充分,并及时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在该案件移送法院的两周后,11月7日本案开庭审理。徐文彬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指出李某某贩卖毒品0.06克,价值2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庭审中被告人认罪认罚,有坦白情节。审判长当庭宣判,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3000元。
实施“捕诉合一”以来,截至目前,澄迈县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1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件,办案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