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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智慧检务与检察公益诉讼深度融合

2018-09-17 11:25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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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检务建设是一场全面而深刻的变革,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的支撑点。检察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新的职能。在新时代,面临新的形势和发展机遇,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智慧化,把科技生产力转化为检察公益诉讼战斗力,非常必要,而且可行。

 

  鲁网9月17日讯  智慧检务建设是一场全面而深刻的变革,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的支撑点。检察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新的职能。在新时代,面临新的形势和发展机遇,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智慧化,把科技生产力转化为检察公益诉讼战斗力,非常必要,而且可行。

  超前规划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做到与检察公益诉讼深度融合。打牢数据基础建设,充分把握与利用好数据平台建设时机,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密切合作,实现办案数据对接共享。加强软件建设,增强对海量数据收集、筛选需求的有效应对。从线索获取、调查取证等方面以点带面,统筹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智慧化建设的深度开展。

  升级检务办案系统,实现管理精细化、智能化。需求导向是抓手,“智慧检务”的“智慧”二字,要在与检察工作的深度契合中充分体现。要高度重视科技信息化建设在检察工作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地位。结合检察公益诉讼实务,建设实用、好用、耐用的检务平台,提升案件初查、取证、审查、审批等办案环节效率,要让业务经验丰富的资深检察人员也深入参与到办案数据系统的建设中,以使系统建设更加符合实践需要。

  引进和培养高级科技人才,掌握核心技术。着力加强大数据知识培训,强化全体人员的大数据思维意识。在重点监督领域引进人脸识别、无人机、智能机器人等智能装备,掌握、研发核心技术。聘请专家顾问、教官,搭建技术人才实训基地,狠抓检察公益诉讼技术人才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培养检察公益诉讼高级技术人才团队。

  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公益损害的鉴定、勘验、智能检测。建议建立相对独立的公益损害鉴定机构,专门从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取证难度较大的勘验、鉴定、智能检测、研发等工作。

  强化互联网公益诉讼检务公开与服务。推广公益诉讼智慧服务,让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从“网上公开”“掌上公开”向“智慧检务”大步跃进。如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去年底上线了智慧检务辅助系统,该类系统可融合进更多检察公益服务功能,让现代科技为司法办案提供技术支持。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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