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东海(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盐城市检察院依法向盐城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东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盐城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东海利用担任常州市规划局局长、常州市钟楼区区委书记、常州市新北区区长、新北区区委书记、常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