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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红色基因 “擦亮”检察品牌

2019-03-12 16:09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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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雷说,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陕西省检察机关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以及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犯罪。”

 

  杨春雷

  鲁网3月12日讯  “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法律监督”“民营经济”“司法体制改革”,这是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雷3月11日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提到的“高频词”。他说,具有“红色基因”的陕西省检察机关,深耕检察主业,坚持只争朝夕的劲头,“擦亮”陕西检察品牌,努力为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扫黑除恶注重“寻伞”“破伞”

  为精准发力扫黑除恶,陕西省检察机关制定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审查、“精准”捕诉,适时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现快速有力打击。同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过去一年,陕西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406件1311人,已起诉161件813人。

  杨春雷表示,陕西省检察机关在批捕、起诉阶段注重“寻伞”“破伞”,对近年来已审结案件进行“回头看”“地毯式”摸排,对于成规模的黑恶势力发现有“保护伞”嫌疑而未查的,立即补充侦查,属于监委管辖的及时移送。

  不仅如此,陕西省检察机关还注重加强与工商、税务、国土等行政部门的联系,健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同时,深化与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聚焦重点打好“三大攻坚战”

  “为切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我们有针对性地调整了工作重点,深入研究检察环节服务和保障措施。”杨春雷说,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陕西省检察机关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以及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犯罪。过去一年,陕西省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597人,起诉865人,向有关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及应对风险的检察建议15件。

  作为西部省份和革命老区,陕西扶贫攻坚任务重。“我们突出打击扶贫、涉农领域犯罪,批捕涉及扶贫资金、影响扶贫工作犯罪59人,起诉112人。”杨春雷说,在此过程中,也注重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救助困难群众175人,发放救助金178.21万元。

  “在污染防治方面,我们积极参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部署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4件,起诉24件。”杨春雷介绍说,检察机关还开展了陕北油煤田污染和退耕还林、关中非法采砂及违法建筑破坏土地、陕南秦岭生态和水源地保护、保护黄河等重要湿地的专项监督活动。

  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检察监督

  检察机关如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杨春雷表示,陕西省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四大检察监督工作,妥善处置社会高度关注的米脂“4·27”案、汉中张扣扣故意杀人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方面,陕西省检察机关监督立案671件、监督撤案694件,纠正漏捕1197人,纠正漏诉1549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248件。

  “我们也注重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他介绍,陕西省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针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此外,还强化了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开展了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活动。

  同时,杨春雷表示,陕西省检察机关坚持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及时跟进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其中,凤翔县检察院办理的“宝鸡市环保局凤翔分局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选为第13批指导性案例,雁塔土地闲置案、韩城万亩黄河湿地损害案、定边非法排放医疗污水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初审编辑: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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