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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阳光照亮奋进新征程

2019-01-02 13:09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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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罪到无罪,张文中案成为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标杆”案件,也是我国加强民营企业产权刑法保护的司法典范,体现了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决心,表明了通过正当法律程序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法治方向。

 

  鲁网1月2日讯 改革开放40周年,2018年,注定要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画卷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2018年那个火红的8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重大部署。

  回瞰2018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新进展一个接连一个。

  立善法,治天下,安民心

  法律,治国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

  新时代,立法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也更加符合人民的新期待和时代的新要求。

  2018年 3月17日,北京,人民大会堂。首次国家领导人宪法宣誓庄严而又隆重举行。就在6天前,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宪法宣誓制度写入根本大法。

  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明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

  与时俱进,字字千钧,意蕴深远。宪法修正案中的每一条修改都是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全面体现了党和人民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实践创新成果和制度创新成果。

  时间来到2018年3月20日,监察法表决通过,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统一纳入监察范围,明确规定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这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庄严面世,成为我国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

  7个月后,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完善了监察与刑事诉讼的衔接;丰富反腐败和国际追逃追赃的手段,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在总结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经验上升为法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其中,刑事缺席审判制度是一大亮点,格外引人注目,剑指潜逃境外的贪污贿赂、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海外追逃提供法律利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这次会议上还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这是自1979年以来,“两院”组织法第一次重大修改,全面确认和巩固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

  其中,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全部条文都作了修改,条文数量增加了近一倍,完善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配置,明确了检察院行使8项职权,规定了办案组织设置及运行方式等。此次修订为检察机关履职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法律保障,在人民检察史和中国司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

  从英雄烈士保护法到土壤污染防治法,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到快递暂行条例……立法修法紧紧围绕群众所想所急所盼,全方位回应民生关切,多层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既回应现实问题,又彰显法治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依法而行,播撒公正的阳光于巷陌

  徒法不足以自行。良法需要执法司法来实现其价值。

  还原案件真相,还当事人公正,给公众以交代。

  2018年 8月 27 日晚,“昆山于海明案”发生,舆论四起。第二天,检察机关就宣布依法提前介入。9月1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通报了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2018年12月,该案入选最高检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厘清正当防卫的界限,正面回应当事人是否涉黑恶等问题……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及时公开处理意见,真相跑赢了谣言。

  “昆山于海明案”的处置过程,给广大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让朴素的正义观得到弘扬和维护,向当事人、向社会传递了法治正义。

  守住公共安全底线,护佑最广大人民身体健康。

  2018年7月,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等问题曝光。

  疫苗,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和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容不得半点马虎。

  2018年7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立即调查事实真相,依法从严处理。随即,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审查起诉,仅用时17天。

  201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关于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及有关问责情况的汇报。一批与疫苗案件相关的人员被严厉问责,长春长生公司被罚没款共计91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启动对长生生物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机制。

  2018年12月,疫苗管理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从疫苗案发生,到人大审议疫苗管理法草案,只是几个月的时间,这样的高效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立法机关和司法执法部门积极关注社会生活,迅速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的态度和具体行动……

  护卫民营经济,司法不缺位。

  2009年3月,物美集团原董事长张文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8年5月31日,最高法对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案再审改判无罪。该案是最高法依法再审的涉产权和企业家错案的第一案。

  从有罪到无罪,张文中案成为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标杆”案件,也是我国加强民营企业产权刑法保护的司法典范,体现了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决心,表明了通过正当法律程序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法治方向。

  2018年,最高检、最高法对于保护民营企业作出系列部署,平等保护成为高频词,实实在在的司法保护,给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服务大局,定位民生坐标

  国以民为本,民以安为先。

  改革发展稳定需要良好法治环境,检察机关对此肩负重要职责。

  2018年,各级检察机关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自觉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机关重拳出击。

  2018年1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发出“动员令”。

  最高检紧接着就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明确部署。

  最高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张军检察长数十次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自上而下,层层推进。各地检察机关多措并举,依法开展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效显著。

  仅2018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7万余件5.7万余人,提起公诉6300余件3.2万余人。最高检联合公安部挂牌督办24起重大涉黑案件。

  扫黑除恶不松劲不停步。2018年10月30日,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要求进一步落实检察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工作举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雷厉风行的举措,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全面贯彻党中央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大战略部署,检察机关找准着力点。

  2018年6月,最高检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将参与和保障“三大攻坚战”作为当前和今后三年检察机关的重点任务,从依法惩治相关犯罪、注重相关案件追赃挽损工作、促进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8条服务举措。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检察机关纷纷出台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具体实施意见,以指导具体工作的开展。

  以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例,各级检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污染环境犯罪,积极探索多元化补偿机制,促进生态环境恢复,成绩斐然。

  2018年前10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污染环境类犯罪3559人、破坏资源类犯罪8459人;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诉前程序案件33602件,提起公益诉讼1314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1.5亿元。16个省的三级检察机关会同法院、公安、环保部门共建立生态环境恢复性检察工作机制1818个。

  ——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突围”,检察机关义不容辞。

  2018年6月19日,张军检察长在最高检党组会上指出,检察机关要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结合刑事检察职能和公益诉讼职能,找准工作着力点发力点。

  2018年7月9日至10日,最高检在湖北武汉召开长江经济带检察工作座谈会,再次为“长江病”把脉问诊,提出强化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10项检察举措”。

  以非常之勇气拿出非常之举措,逢山开路,遇水架桥,5个月取得不俗成绩,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首届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传来捷报: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立案生态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363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14件;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四川检察机关督促修复林地、耕地、湿地、草原1905亩……

  理念变革,引领创新发展

  新时代、新形势,检察机关迎来了新挑战、新机遇。“只有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才能与时代同行”,以理念变革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逐渐清晰: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维护法律权威,需要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合力,建立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关系,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双赢多赢共赢;

  以办案为中心,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

  改革就是要实现监督与办案相统一、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相平衡;

  ……

  理念一新天地宽。这些新理念,迅速在广大检察人员心中生根发芽,践行在一项项具体的检察业务工作中。

  理念清则方向明,夯基垒台,立梁架柱,一项项重磅检察改革举措接续出台。

  ——推行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2018年7月25日,最高检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作出部署:在刑事检察方面,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设立专门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机构或办案组;规范机构职能、名称,地方检察机关机构设置理念上与最高检相同,省、市两级院主要业务部门原则上与上级院对应设置。

  ——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细化措施,抓好“精装修”,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坚持凡是进入检察员额的,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强化办案检察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司法责任、领导责任。如今,在各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带头办大案要案已成常态。

  ——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最高检提出整合批捕起诉部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即一类刑事案件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负责到底,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支持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

  从基层检察机关的办案数据看,将批捕部门与公诉部门合二为一,有利于侦查监督的全覆盖,能够切实提高工作质效,实现“1+1> 2”,更加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

  ——深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2018年 3月,“两高”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司法解释颁布实施,细化公益诉讼具体办案程序,为公益诉讼开展提供法律上的明文规定。

  直面问题,将中央顶层设计落到实处,做好公共利益的代表。2018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的方案》,各级检察机关相继建立公益诉讼内设机构。

  一串串数据彰显成效。通过办案督促挽回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200余万亩,督促关停违法企业8900余家;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9亿元……检察公益诉讼驶入快车道,实现了快速发展。

  新时代的气象更加恢弘,新时代法治征程更加壮阔。砥砺奋进正当时,铸就辉煌再出发。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指引下,以更加笃定的脚步,“一棒接着一棒跑下去”,我们就一定能在新时代的时间坐标中,为法治中国拼得一个更光明的未来,护航民族复兴阔步前行。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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