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1月21日讯 走进路志强检察长的办公室,朴素至简的室内陈设中,最吸引记者目光的是并排挂在墙上的世界、中国、海南三张地图。按路检的说法,做好检察工作不能只盯着海南、盯着检察、盯着自己这“一亩三分地”,必须放眼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局。今年初,路志强从雍凉大地来到宝岛海南,他称自己是一个“新海南人”。采访路志强,记者总是被他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海南自贸区建设的饱满热忱打动。
理念先行,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注入新活力
记者:路检,您到海南省检察院任职不久,院党组便提出“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宽严相济、公正高效,忠诚担当、廉洁奉公”理念。提出这“三大理念”的初衷是什么?
路志强: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有新作为、实现新发展,就必须有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立足海南实际,省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提出这“三大理念”,符合张军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提出的“检察工作要有新的时代坐标”的要求。
提出这“三大理念”初衷在于,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对各项检察监督业务都要用改革的思路来谋划、一流的标准来检验,对标先进、瞄准第一,努力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同时,将这些理念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成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指引,为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注入新的内涵。
同时,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省检察院党组又提出“三多一精”理念,即多发现问题、多发出检察建议、多促进问题解决,负责任地提起诉讼,办双赢多赢共赢的精品案件,用最合法合理的方式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力争把公益诉讼打造成维护海南人民公共利益的一把利剑。
记者:这些新理念,是如何融入检察工作并发挥作用的?
路志强:为使这些理念融入到转隶后的各项检察工作中,今年2月,海南省检察院组成8个调研组,两次分赴全省各地围绕“在转隶之后如何更好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如何践行三大理念”等课题深入党委、人大、基层检察院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和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深入调研,全省检察机关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将工作精力调整到全面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法律监督职责上,今年年初将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执行活动监督“三大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
与此同时,要求全省检察干警在工作方式上,牢固树立“监督与办案融合”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办好每一起案件,落实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省院党组按照“跳起来摘桃子”的要求,研究制订出139项目标任务,通过严格实行确定目标、夯实责任、督导推进、科学考核、兑现奖惩“目标管理五步工作法”,有效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形成“不用扬鞭自奋蹄”的工作氛围。截至6月30日,省检察院年初确定的139项目标任务中,有131项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完成率94.24%。根据最高检通报的上半年42项检察业务核心数据,海南有27项核心数据同比上升,其中13项数据上升幅度排在全国前十。成绩的取得,我认为得益于有科学的理念做指引,改革创新为动力,目标管理做激励,强化领导是保障。
凝心聚力,依托职能投身海南自贸区建设
记者:海南建设自贸区(港)是中央的重大决策,作为检察机关,如何投身自贸区建设?
路志强:海南建设自贸区(港),要创建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把法治化摆在了重要位置。作为检察机关而言,就是要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安全的营商环境,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安全的法治环境,服务保障自贸区的发展。自贸区发展说一千道一万,要靠企业来支撑,靠企业才能带动基础设施、旅游、文化、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人才引进,法治化环境特别重要。对此,海南省委根据习近平总书记“4·13”讲话精神列出365项任务清单,检察机关一条条对照省委任务清单,列出了与检察机关有关的58项任务,并进行了任务分工。加上年初确定的139项任务,总共是197项任务。这样,抓起工作来力度就更大。前不久,省委督导组来督察服务自贸区港建设情况,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记者:海南检察机关有哪些具体举措?
路志强:坚持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服务自贸区(港)建设,省检察院制定服务保障自贸区(港)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强化产权司法保护、服务自贸区(港)建设”专项活动,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进入5月以来,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等市县(区)25个检察院在辖区分两批设立26个服务重大项目派驻检察工作站,增设的13个海洋检察室一并挂牌。10月,为及时处置涉旅涉检诉求,又有6个旅游巡回检察工作站挂牌成立。接着,成立了全省首个涉外刑事检察办公室,专门办理外国人涉罪案件。
全省13个海洋检察室和6个旅游巡回检察工作站挂牌成立后,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贸易港建设以及海南强省战略大局,实现涉海涉旅保护领域检察监督全覆盖,切实保护好海南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及旅游市场,铸成一道坚强司法坚盾。
全面履职,为自贸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记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年初中央部署的,对海南自贸区建设而言,尤其需要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张军检察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作了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做好民事检察工作,不仅事关检察事业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对营造海南自贸区良好的民商环境尤其有特别的意义。请问路检,海南省检察机关在这些方面有哪些部署和打算?
路志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海南省检察机关及时传达贯彻武汉会议、张军检察长讲话以及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为贯彻省委政法委书记刘星泰在海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上提出的“进一步加强督导督察,建立省级领导联系包片督导工作机制”讲话精神,11月中上旬,我带队去了屯昌、琼中、白沙、万宁四个市县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督导。我们省院还认真吸纳外省的经验,总结归纳了20多条措施,已经以省院名义下发,对下指导。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建立院领导联系包片督导工作机制,实行责任制。省院决定于11月12日至11月23日期间,由省院领导分别带领7个督导小组,对全省各级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
在破伞打网方面,我们一是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一些伤害案件,尤其是涉及地方黑恶势力的案件调卷核查进行一次回头看,从中发现一些问题线索。二是对公安机关报送过来的案子,专门从“保护伞”的角度进行研判深挖。凡是公安部门报来的案子,要求他们备注说明有没有“保护伞”方面的问题,公安局长要背书签字。检察机关进行线索排查,也要由检察长背书签字,发现“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今后,这种做法将作为一个工作程序,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发挥派驻基层检察室的作用,检察室处在基层第一线,常和群众打交道。所以,由检察室干警去走访群众,能发现一些黑恶势力及背后“保护伞”的线索。另外,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我们采取“提级审查、异地用警、异地办案”措施。对公安机关报来的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捕诉合一,由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牵头成立专案组,深入审查黑恶犯罪以及背后的“保护伞”。最近我们办理的一个涉黑案件查出涉嫌“保护伞”多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对民事检察工作,总体上要与最高检上下对应,通过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一是省委政法委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民事案件监督的意见》;二是由省院发布一批民事监督典型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指导基层办案;三是经省院党组研究决定,院领导一年至少办一个民事案子、一个刑事案子、一个刑事执行案子,争取每个类型的案子都要办一件。
碧海蓝天,守护美丽海南发展之基
记者: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据我们所知,海南在通过公益诉讼保护环境方面很有建树,请路检给我们介绍一下。
路志强:今年初,省院党组提出,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不是以起诉为目的,要坚持‘三多一精’理念,用最合理合法的方式督促、帮助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共同解决环境等治理难题。这一理念颇受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赞同,公益诉讼工作也受到海南各级党委政府高度评价,纷纷表示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实现共赢效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全省已有18个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公益诉讼作出批示肯定。10月初,我到万宁调研,发现万宁和沿途经过市县农民焚烧秸秆、烟熏槟榔等严重污染空气质量违法行为十分普遍,我们立即在全省检察机关启动为期两个月的公益诉讼“净空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得到省委刘赐贵书记和省政府刘平治副省长批示肯定。在我们的有力推动下,省政府近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省禁止槟榔土法熏烤和秸秆焚烧工作,省相关职能部门也陆续开展联合交叉执法,共同参与到“净空行动”中来。
为有效收集公益诉讼线索,我们探索利用“大数据+无人机”收集监督线索。目前,全省基层检察院全部配备了无人机,今年前10个月运用无人机发现收集非法采砂、污染环境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66件,调查取证371件,立案173件。在大检察官研讨班期间播放了《捍卫公益 智慧监督 海南检察公益诉讼打出“组合拳”》,介绍了海南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