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 > 法制频道 > 法制频道 > 阳光检察 > 正文

山东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2018-10-18 12:36 来源:人民法院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意见》还从推进立案、审判与执行衔接机制,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机制,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等三个方面作出规定,为“四减四增”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高效的司法保障和工作合力。

 

  鲁网10月18日讯 今天,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四减四增”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通报10起典型案例。

  《意见》围绕加快推进生态山东建设,服务保障山东“四减四增”工作目标实现,提出了五大部分16条具体工作措施。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从助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调整等四个方面,服务保障结构调整。要积极参与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纠纷案件审理执行力度;加大对重点水域水污染纠纷案件的审理执行力度,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加大土壤污染案件执行力度,加强土壤污染的源头治理;加强海洋生态司法保护,积极参与海洋强省建设行动;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强化生态破坏者的法律责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意见》要求,要努力打造精品案件,通过典型案件审理,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及时总结问题,完善工作措施,促使企业承担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旁听庭审,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

  《意见》还从推进立案、审判与执行衔接机制,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机制,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等三个方面作出规定,为“四减四增”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高效的司法保障和工作合力。


初审编辑:李晨
分享到:
./W02018101845475474698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