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形势下,我国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对外开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实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地处这一前沿、热土的检察机关,我们深感身上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上海市和浦东新区制定了各项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举措,其中,十分关键的一部分内容就是完善浦东新区法治体系,为这片开放改革的前沿阵地提供优质的服务。
在这一理念指导下,我院主动寻找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结合点,把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我院的重点工作,出台了《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浦东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十二条意见》,以更好地服务保障浦东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我们感到检察机关服务服务保障营商环境,首先要强调严厉打击与积极保护并重,在准确适用刑事法律政策,谦抑执法、适度容错的理念指导下,加大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加强对涉案人员和涉案财产的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等。同时,要增进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刑行衔接以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联动,加强对新兴领域、新业态的法律问题研究,注重趋势性问题研究,实现精准服务。
对于基层检察机关来说,服务保障良好的营商环境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体现在办案工作之中。针对案件反映出的值得关注的新动向,我院对影响营商环境的金融风险防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案件,提高办案精准度。针对“非法集资犯罪”“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犯罪”“涉虚拟货币犯罪”“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等案件,我们明确类案办理标准,加强侦查引导,突出司法办案的针对性,通过深化“两法”衔接,加强内设机构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我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中感到,只有注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此,我院建立了涉及营商环境案件办理的追赃挽损工作标准流程,构建系统化的追赃挽损工作体系,减轻投资者损失,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同时,注重司法教育引导功能,通过本院的“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为企业创业创新、科学管理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